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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失联”,追偿搜救费还不够
2016-05-27 08:04:13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假“失联”,追偿搜救费还不够

何勇海

5月25日,江苏无锡男子邹明(化名)假“失联”引发大规模搜救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来网友一片批评声。四川峨边黑竹沟景区管委会开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邹明罚款1000元,同时发出“追偿通知”,要求邹明承担景区垫付的6.3万元搜救费用。这是黑竹沟景区开出的首张 “追偿通知”。

黑竹沟景区被称为“中国百慕大”,时有驴友失联事件发生。邹明“失联”后,景区组织大量人员紧锣密鼓搜救了整整17天,却一无所获。之后其父在拉萨找到了他——原来邹明的“失联”,是在半年前就已策划好的一出戏。

如此任性、故意的“失联”,早已超出玩笑和恶作剧范畴,自然当罚,否则会造成不良示范,给景区管理带来更大混乱。对于景区的追偿之举,网友几乎一边倒地赞同,就连大V马伯庸也留言说 “合理收费,办得漂亮”。

向驴友追偿搜救费,是法定权利。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如此规定,是基于一个理性公民必须为其莽撞的冒险行为负责,而不能让景区或政府买单也就是广大纳税人买单。何况这次邹明是假“失联”。

应该追偿的,不光是搜救费,更是邹某欺骗社会、作弄他人的良心债、诚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