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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县乡同级领导班子首次同步换届
2016-04-01 08:33:5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孙敏坚] [责编:李 慧] 字体:【

全省市县乡同级领导班子首次同步换届

●“两代表一委员”谁推荐谁负责,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

●特别优秀的县乡党政正职可直接选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

湖南日报3月31讯(记者 孙敏坚 通讯员 余果)今天下午,全省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安排部署我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据了解,这是我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所有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首次进行同步换届。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出席会议。

根据安排,4月底前,完成乡镇党委换届;7月底前,完成县市区党委换届;9月底前,完成市州党委换届工作;10至11月,完成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完成市州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会议指出,要按照“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面貌”的总体目标任务,围绕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为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责任,坚持党组织主导人选推荐提名,切实把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口关”。在党委领导下,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协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意图,认真做好人大代表选举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配合做好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人选推荐提名和考察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代表、委员人选要政治上忠诚可靠,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等9种情形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委员人选;要优化代表、委员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准确认定人选身份,坚决防止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严格推荐提名程序和考察审查,同级党委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都必须进行严格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要求,突出选优配强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切实树立敢于担当的导向,注重选拔坚持原则、勇于改革的干部;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宗旨观念强、口碑形象好的干部;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经过扎实磨炼的干部。真正通过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干事创业的环境,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更高标准、打开更宽视野、增强更大合力选优配强正职人选。对党政正职人选,要绝对不能搞平衡照顾;对党政正职岗位,绝对不能作为培养干部的“试验田”。对少数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县乡党政正职,可以直接选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坚持素质与结构相统一,防止“好看不好用”;坚持专业化与新常态相适应,围绕事业选干部、聚焦发展配班子。年龄上梯次配备,结构上统筹配备,专业上按需配备,着力提升班子整体功能。改进换届考察工作,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搞好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准备工作质量;改进推荐考察方式,提高考察质量;搞好廉政把关,提高人选质量。通过全面、历史、辨证地对干部透视甄别、会诊辨析,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监督责任,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统战、宣传、政法等部门以及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要明确任务、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换届工作。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要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和事,确保风清气正。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和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