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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培育网络市场主体
2015-12-15 11:29:33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金冬

李金冬 通讯员 摄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是我国加快互联网推广应用的重大举措。我省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培养网络交易复合型人才,做好“互联网+”文章,促进全省网络经济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培育网络市场主体、促进我省网络经济发展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加大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省工商局开通了“湖南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适时组织网络经营商品质量抽检,严厉查处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网络传销等违法经营行为。

加大对网络市场主体的指导。截至目前,全省网络市场主体达58.5万户。全省一半以上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形式从事网络交易或将商品及服务信息发布至互联网。全省电子商务平台类型也从单一的信息展示类网站或购物类网站,逐步发展为综合性的购物商城、第三方交易平台。目前,全省经营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网络交易市场主体达32家,步步高的云猴网、湖南商康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商康网,网上零售额均过亿元。

目前,我省网络交易市场已初具规模,且继续保持高速发展势头,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网络交易意识较沿海地区仍不够强,网络交易地区发展不平衡,网络市场秩序亟待规范等。为进一步做好“互联网+”文章,今后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打造“互联网+本地特色”,拓展网络特色市场。加强本地特色商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的开发挖掘,依托大型搜索引擎、交易平台的定向推广,拓展市场,打造网上品牌。

二、树立“互联网+龙头企业”的思维,培育大型网络企业。发挥工商注册登记职能作用,规划建设网络交易产业园区,选取基础良好的市场主体重点培育,促进我省网络交易市场整体水平上台阶。同时,引进省外先进企业、优秀资金和我省市场主体强强合作,打造网络交易产业带,提高我省网络交易市场在全国的比重。

三、制定“互联网+商业、物流、支付”措施,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鼓励以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商业,支持本地区发展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省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支持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尝试建立本省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从而推动互联网、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电子支付网的有机融合。

四、完善“互联网+信用”制度,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善用信息征集、利用、查询、披露等机制和制度,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诚信意识的提高,推进网络主体诚信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