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以案说法 > 正文
伪造槟榔兑奖券行骗被刑拘
2015-12-08 10:04:34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王鹏 高舒

【办案结果】

桃江县浮邱山乡男子李某酷爱吃槟榔,他见购买槟榔多、中奖的机会也多,就打起了伪造兑奖券兑换槟榔的歪主意,前后骗得6000余元。12月3日,李某被桃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回放】

习先生在桃江县城桃花江镇资江路上经营一家小型超市,近段时间连续两次收到了一名陌生中年男子的槟榔兑奖券,每次数张。第一次习先生没在意,第二次收到兑奖劵,习先生开始产生怀疑,于是拿着兑奖券向辖区桃花江派出所反映。民警通过与县城槟榔厂家联系核验,发现这些兑奖券全系伪造,并发现浮邱山乡42岁男子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2日,民警将准备继续作案的李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假兑奖券50余张。据李某供述,自己酷爱吃槟榔,中奖也多,从中受到“启发”,以为这是发财之道,于是开始伪造兑奖券兑换槟榔,再转手卖给别人。今年10月中旬至今,共非法获利6000余元。

【民警说法】

办案民警熊文介绍,《刑法》第266条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李某伪造槟榔兑奖卷非法获利6000余元,已涉嫌诈骗罪,将面临法律制裁。

【温馨提示】

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广大经营者在消费者兑换中奖券时一定要仔细分辨,遇到无法辨别的奖券,应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核验,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