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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围攻 法治很受伤
2015-09-01 09:48:1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马涤明] [责编:荆彩] 字体:【

马涤明

8月27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法院19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在山西省昔阳县执行案件时遭百余人围攻,4辆警车被扣,多名人员受伤,8个多小时后才被解救出来。

法官、法警异地执行案件,代表的是法律;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意味着法律的失效。执行法官被围困而不能脱身就是法律被踩在了脚下。法治不存,则意味着丛林法则成为主宰。围攻法官,实际上是围攻神圣的法律,这对于我国正在大力建设的法治环境是一种极大的伤害,最终损害的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合法利益。因而,围攻法官、妨碍司法公务是千夫所指、为时代不容的恶行。

异地执行难的问题并不少见。法治的不彰,法律的失效,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一些地方人治力量的巨大惯性,这折射了当前我国法治基础环境仍然脆弱。而正因如此,才更应该在这种问题上较真,让“踩在脚下的法律”重新站起来,让受损的法治得到修复。围攻法官,妨碍公务,是犯罪,当然应该以法律上的说法来了结。不能容忍任何人把法律踩在脚底下;也不能容忍有护法之责的部门,对“踩踏法律”的行为放任和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