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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各类网络传销陷阱
2015-07-15 11:35:32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警惕各类网络传销陷阱

编辑同志:

“网上购物返利,加2人返本”、“购原始股票当股东捧金饭碗”……这些都是网上宣传的发财之道,殊不知此类发财“馅饼”,往往多是传销陷阱。日前,永州市打传办发布了今年第5次防范网络传销的消费警示:警惕各类网络传销陷阱。

今年以来,针对网络传销呈蔓延趋势的严峻形势,永州工商、公安加大了打击力度,先后查处了10余起网络传销案件。这些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假借网购、股票各种名义,披着网银理财、爱心公益各种外衣,花样不断翻新:

一.入门费更低,更具欺骗性。例如UBA商业联盟网络传销案,只需680元就能成为会员,还能获赠680元的洗衣液、护肤品等日常用品,而且价格与类似产品差不多。这与以前传销的高入门费截然不同,欺骗性更强,令不少人不知不觉中落入了传销陷阱。

二.以购股票当股东、网银理财等形式混淆视听,宣传高回报,诱人上当。如深圳国好公司网络传销案,认购1万股原始股就能成为公司股东,如果介绍他人成功认购原始股可获得所售股权金额20%的奖励;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案,缴纳3990元“支助金”可成为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的股东。按要求推荐他人加入,能在下个月获得5000元,再下个月可获得8000元,依此类推。

三.拉人入会,团队计酬。对于传销组织来说,人就是财富,都千方百计拉人入会。如天地圆公司规定凡购买了一套以上产品的消费者即取得了公司的代理商资格,并根据推广业绩和发展人员形成不同层级,第十至十五层排满时可获得10万至320万元奖励。如UBA商业联盟宣称会员推荐人入会可获得100元奖励,推荐2人加入就可回本。

永州市打传办提醒广大消费者:当你遇到某个组织或某个人让你发展别人入会(入股),并且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利益时,请务必冷静思考、理性投资,必要时可向公安、工商部门咨询,避免误入传销歧途。

韩顺华 谢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