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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
2015-03-10 08:36:2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蒙汉] [责编:彭彭] 字体:【

以法治思维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

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必须学会运用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权力制衡思维

□蒙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所谓法治思维,主要包括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权力制衡思维等方面。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以法治思维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必须坚持以法治的思维想问题、作判断、行措施,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要以合法性思维做决策。合法性思维是规则思维,也是制度思维。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必须要以合法性思维做决策。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决策时随意性大,研究问题“拍脑袋”、接受任务“拍胸脯”、惹出麻烦“拍屁股”,结果导致法治权威和尊严荡然无存,违背了法治精神,耽误了党的事业,损害了人民权益。因此,我们在推进作风建设中,必须以合法性思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法定程序,做到各项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要以权利义务思维抓履职。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行使的是公权力,公权力的特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履行职责义务,不失职、不缺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手中权力、不顾应尽义务,对上级政策搞选择性执行;有的利用公共权力,竞相攀比抢占公共资源;有的借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索拿卡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这实质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思维,厘清权利和义务的边界。

要以公平正义思维促公开。法治思维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精神和原则。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作风建设中问题突出,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究其根源主要是权力运行不透明、监督不到位。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必须坚持以公平公正思维促公开,特别是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收费标准、专项资金使用、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必须杜绝建设工程领域、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等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现象;必须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公开等。

要以权力制衡思维强监督。法治思维是以制约和监督公权为核心内容的思维,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就是权力受制约和受监督的思维。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有严格、规范行使权力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必须有接受制约和监督的思维方式,而不是为所欲为,更不是胆大妄为。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就是要以权力制衡强监督,建立抓常、抓细、抓长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监督环境下行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以责任后果思维严问责。责任后果思维,就是指有行为必有后果,行为者要对其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行为承担责任后果。问责与权力密不可分,有权力就必然要负责。推进干部作风新常态,必须以责任后果思维严问责,健全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干部责任意识,规范干部履职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作者系溆浦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