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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公安欠78岁退休教师一个说法
2014-12-10 12:24:1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史学慧] [责编:彭彭] 字体:【

办案十年宣告无罪 罚没钱款迟迟无果

湘乡公安欠78岁退休教师一个说法

本报记者 欧金玉 史学慧

湘乡市78岁老人郑卓奇近日是悲喜交集,喜的是自己近十年的待罪之身终于在有生之年得到了洗脱,悲的是当年被公安部门非法罚没的4万元钱却迟迟难以退还。

案件十年才结

4万元却早被公安罚没

12月4日,记者专程赶往湘乡调查此事。郑卓奇说,自己是一名退休教师,早年与别人合伙创办了一所学校。2005年,湘乡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他进行立案侦查,并于当年12月26日强行要老人的家人交纳了4万元钱,开具的是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入项目标注的是“公安罚没收入”。

记者在湘乡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相关材料中了解到:2007年12月29日,湘乡市公安局将案件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8年6月2日、12月2日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公安部门补充侦查后,于2009年4月1日再次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于2009年12月14日将此案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申请撤回起诉。今年7月12日,湘乡市人民法院认为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充分、合法,裁定检察院撤回对郑卓奇犯职务侵占罪的起诉。8月8日,检察院对郑卓奇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罚没退款迟迟无结果

记者找到郑卓奇老人的家,老人家里陈设简单,看得出,老人的家境并不好。采访时,老人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每讲一句话都很吃力。他的家人告诉记者,老人身体一直不好,仅心脏就做了4次手术,最近又急着筹钱去长沙治病。

郑卓奇老人说,这么多年来,他拖着病体为自己讨清白,抗争近十年已是心力交瘁。他庆幸自己在有生之年终于看到了案件的结果。此次法院和检察院还他清白后,他不想再追究当初公安部门办案的责任,只是迫切地想拿回当年被公安部门拿走的4万元钱,好去长沙治病救命。早在2013年11月20日,法院中止审理此案后,他就向湘乡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请求返还4万元钱,公安部门回复说,要等法院判决后再作处理。今年法院的结论出来后,7月18日,他再次向公安局申请退钱。10月11日,公安局收回了当年开具的收款原件,还让老人写了一张已经领到4万元的条子交到该局后,告知即日就可办好。可是,3个月过去了,这笔钱仍是迟迟没能返还。

老人及其家人多次向湘乡市公安局催要钱,却一直得不到一个明确的结果。老人认为公安部门在故意卡自己,又气又担心:公安局将原始的罚没收据收回去了,自己领款的条子也签字了,如果他突然病故,到那时连钱的去向只怕都说不清了。

湘乡公安部门称仍在走程序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李春光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是无权对嫌疑人的钱物进行罚没的,只能扣押和冻结,且不得擅自处理和挪用。必须等到法院或检察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后,再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很显然,当年,湘乡市公安局罚没郑卓奇的4万元是违法的,超期扣住他人的财物更是一种渎职行为。

对此,12月5日,湘乡市公安局回复本报时,罚没款变成了“扣押款”。同时解释说,2014年8月,该局接到湘乡市检察院对郑卓奇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要求迅速查清扣押款的来龙去脉,决定只要属实迅即退还。并表示,目前退还该款的内部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于近期之内即可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