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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用法治守护公平正义
2014-11-08 08:19:3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黄晓辉] 字体:【

  用法治守护公平正义

  ——五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科学立法是引领。事断于法,顺乎民情。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经济、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诸多领域涉及的利益格局十分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越来越需要从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现实中,一些单位和个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公正司法是保障。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老百姓常讲“一碗水端平”,如果不端平、端不平,群众就会有意见,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全民守法是基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建设决不能寄希望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徐守盛书记曾在多个场合表达过这样的清醒与担当。三湘大地,“法治湖南”建设才刚刚破题。任重道远须弘毅,扬帆沧海正当时。大力推动“法治湖南”建设,我们就要坚守“公平正义”这条生命线,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湖南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引领下的小康梦、两型梦、崛起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