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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花园广场大妈跳舞扰民
2014-10-10 09:37:2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燕] [责编:彭彭] 字体:【

  新邵花园广场大妈跳舞扰民

  投诉人:一读者

  我们是新邵县居民,就新邵县金三角城市花园广场早晚跳舞、严重扰乱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一事,我们多次投诉,但新邵相关部门没有去解决问题。最近,邵阳市成立广场舞专项委员会,对跳舞大妈约法三章,我们强烈建议新邵相关部门参照执行。

  受理记者:田燕

  记者将此事反馈给了新邵县城管局。该局回复称,2012年6月1日,该局就在县城的花园广场制作了《新邵县休闲广场管理规定》的宣传牌,其中明确规定了娱乐时间,上午为6:30-8:30,晚上为18:30-21:30;还规定市民娱乐活动不得产生噪音,音量要控制在60分贝以下。县城管局每天安排6人执勤,负责全县休闲广场夜宵摊的管理,执法人员多次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劝说,要求他们在锻炼的同时不能扰民。对于城管局的说法,有居民认为,虽然规定早早出台,但城管部门没有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导致广场舞屡屡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