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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解农民耕种难?
2014-10-10 09:35:1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史学慧] [责编:彭彭] 字体:【

  一些坑农、害农的事件屡有发生,农民的辛苦劳动付之东流,他们伤心、困惑、无助——

  谁解农民耕种难?

  ■编者按

  近来,本报接到多起农民投诉,反映他们被一些商家厂家坑害,损失惨重,但索赔之路非常艰辛。记者在调查了解中深深感受到了他们的痛苦和无奈。希望这些案例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措施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龙头企业“跑路”两千农户无获

  9月23日,绥宁县订单制种受害农民代表朱建国拨打本报“96258”热线,诉说他们受损2000多万,索赔一年至今分文未得的伤痛。

  2013年上半年,绥宁县2198户农户、31个村与株洲市的湖南秀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制种合同:生产杂交水稻8000亩,杂交水稻种子1250万公斤。制种农户按规定收割、晾晒种子后,所有种子都被公司于当年10月收走,但公司却没有按合同及时给付农户种子款2200万元。

  村民们告诉记者,从去年11月起,他们就开始了漫长的讨债路,他们前往株洲多达30余次,累计差旅费和各种费用达80余万元。今年3月,他们向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4月份受理了他们的案子。在5月21日进行调解时,公司承诺在6月23日前付清农民种子款。但事后公司还是未付分文。8月3日,他们又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但到目前还是没有音讯,公司更是人去楼空。

  受害农民怎么也想不通,2013年他们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时,了解到公司是持有注册资金5000万元、由省农业厅颁发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企业,2012年还获得了“株洲市龙头企业”的招牌。为何说垮就垮了?他们认为公司是出具虚假资产证明获得法定证照,指责有关部门没有对种子生产这样的特种行业多方审查、严密监管。

  据了解,因此受害的还有永州及外省大量农户。株洲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湖南秀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是由专业的验资部门出具的,农业部门只负责将公司的相应申报材料上报省厅,再由省厅发证。该负责人认为,此事件纯粹是公司自身经营不善造成的,不存在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目前,该公司已负债累累,相关部门正在对封存的种子进行鉴定,希望等种子拍卖后能兑付农民的种子款。

  本报记者 欧金玉 史学慧

  假农药害苦沅江农户

  2014年,对沅江市泗湖山镇农民罗玉春来说是黑色的一年,她帮人代销农药,没想到偏偏代销的农药不合格,导致稻田减产,农民利益受损。事发后,经销商逃之夭夭。罗玉春不但赔上了20万元保证金,还要应付乡亲找她索赔的麻烦。

  9月24日,罗玉春向记者讲述了那不堪回首的过去:

  去年12月25日,南县良邦农资销售中心法人张建良来到沅江市泗湖山镇,大肆宣传一款新生物农药“净露威”如何如何好,承诺早稻只需施药一次,晚稻二次,一季稻二次。当地农民动了心,纷纷要求使用该农药。同时,张建良还谎称拥有该产品的全国代理权,骗取了罗玉春县级代理保证金20万元,任命罗玉春为“沅江市和南县县级代理”。罗玉春接受张建良的委托,与部分农户签订了盖有南县良邦农资销售中心印章的合同。

  早稻生产期间,张建良弄来了由湖南天人农药厂生产的“净露威”农药。在这些稻田用药后,张建良从未到田间检查过生产,也未派技术员来农田指导,仅5月份派管技术的李某来市场上走马观花看了一次。收了罗玉春的代理金20万元后,张建良就再没来过沅江了。

  今年五月至六月间,正值病虫爆发的高峰期,一些农户的稻田里出现了稻纵卷叶虫,后期又出现了纹枯病和稻飞虱。罗玉春和农户曾多次打电话给张建良,要求公司派技术员来察看虫情和病情,并配送药剂下来对出现问题的稻田进行处理补救。张建良不但不派技术员和药剂下来,反而要求农民先写报告再作考虑。

  种田的人都知道,水稻病虫一旦爆发,如果补救不及时就有可能出现重大损失。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罗玉春只好自己掏钱买药送给农民,个人损失达3万多元。但由于缺乏技术,有的补救不及时,还是导致使用该农药的泗湖山、黄茅洲等4个乡镇约1800多亩稻田大面积减产。

  经沅江市农业局申请鉴定,张建良提供的“净露威”农药多项指标不合格,剩下的“净露威”由沅江市农业执法大队封存,案件已移交沅江市公安机关办理。

  事发后,张建良逃之夭夭。当地农民强烈要求赔偿,他们只能找罗玉春等代理商。罗玉春等人在找不到张建良的情况下,又多次去找天人农药厂,可对方置之不理。受害的罗玉春和村民们呼吁沅江市工商、公安、农业三部门立即联合执法,早日帮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本报记者 欧金玉

  种子盲目销售

  百亩稻田失收

  日前,新化县奉家镇双林中学教师杨亲福来信,反映该镇水车镇白源村150多亩稻田失收的事实。

  历年来,该村村民都习惯于到邻近的柳双村袁某家开的农资店购买种子、农药和化肥。袁是一名退休干部,村民一直很信任他,没想到今年从他那儿买的稻种出了问题。这些稻田里的稻谷无病无虫灾,就是不壮籽,村民认为完全是种子的问题。

  据事后了解,袁一直没有拿到经营种子的经营执照,进货渠道也不正规。今年卖给村民的种子是他从隆回县金石桥等地进的种子。虽然袁称这批种子在该镇的另一个村收成不错,但白源村海拔在1000米左右,比其它村都高许多,这样的新品种没通过在当地试种,大面积推广实在是存在风险。

  据初步统计,白源村有85户共158.8亩稻田失收。

  本报记者 欧金玉

  ■编后语

  我们能为农民做什么

  阿慧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农业生产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一些出售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和签订假订单等坑农、害农的事件也屡有发生。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这些坑农、害农行为,使农民的辛苦劳动付之东流,而他们的索赔之路更是充满艰辛。

  坑农事件为何屡屡发生,主要是两个原因:农民在缺乏辨别真假农资产品常识的同时,贪图便宜;有关部门监管缺位。而在坑农事件发生后,农民的法律知识是欠缺的,能力是有限的,更耗不起宝贵的时间,他们还需要为生计而四处奔波。如果政府不能从中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发挥更为主动的作用,为弱势的农民提供最有力的帮助,农民又会再受伤害。

  关爱农民不是一种姿态,而是一种行动。要想杜绝假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不仅需要有关部门把“三农”问题时刻放在心上,在生产流通环节对农资产品加大监管力度,更需要加大对不法商贩的惩治力度。只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打消不法商贩非法敛财的念头,从而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