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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诚信,这个结如何解
2014-08-26 08:37:4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邓海建] [责编:彭彭] 字体:【

  学术不诚信,这个结如何解

  邓海建

  《国际新闻界》近日刊登一则《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指出于艳茹在北大历史系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涉嫌严重抄袭。北大负责人表示,因其已毕业,将组织专家对其博士论文重新核查,若有抄袭,按规处理。根据北大规定,如果查实于艳茹抄袭,其毕业证、学位证书或被撤销。(8月24日湖南在线)

  北大博士涉嫌严重抄袭,确实令人大跌眼镜,更别提这篇论文“除了提要和最后的几句结论,几乎都是抄的!行文完全一模一样,注释都搬过来!”可见,反抄袭技术再升级,也难免遭遇漏网之鱼;而要防患于未然,加大违规成本,显然是核心之举。

  但问题是:北大承诺严肃查处,是不是每所高校都在学术不端上有严明的“规矩”?是不是这些“规矩”的度量衡都秉持基本的一致性?更重要的是,这种“清理门户”的查处方式,会不会因为人情关系而导致尺度扭曲?这些追问,显然不是杞人之忧。

  近年来,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学术不端事件层出不穷,而姑息迁就的恶例更是司空见惯。查究难、责罚难,“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自己人查处自己人”——这也是学术不诚信屡禁难绝的重要根源。

  因此,在学术不诚信治标不治本的当下,更当以重典整治学术乱象。一是借鉴食安办等职能机构设置的经验,及早建立全国性学术不端查究中心,从国家层面捍卫知识产权、净化学术风气。二是加大学术不端的罚单筹码。三是追究导师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学格,如人格。在创新与人才备受器重的今天,学术不诚信已经绝非“私事”那么简单。不仅公权失范需要终身追责,学术不端亦须承担无限责任——道理很简单,一篇论文成功行骗,改变的,何止当事人一生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