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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和规范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和短期出国培训费等——
公务支出“开前门、堵后门”
本报记者 柳德新 张尚武 通讯员 罗云峰 尹志伟
6月2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就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和短期出国培训费等公务支出的制度建设情况发布新闻。
为什么要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此次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有何特点?公务支出标准有何调整?石建辉等人就此一一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原来支出标准明显偏低,难以执行
以制度体系遏制公务支出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中央先后出台“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党纪和法规的形式,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决定对公务支出制度进行调整和规范,要求建立两个体系,一是以规范公务支出为重点的财政财务制度体系,二是符合各地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在全国形成1+X的制度框架(1代表中央和国家机关管理办法,X代表地方管理办法)。
这里说的“公务支出”,指的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进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比如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费等。目前,中央层面的制度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出台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近几年来,我省就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出台过一系列制度,对规范公务活动、节约行政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一些制度与实际情况已经不相适应,导致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往往仅就某一项公务支出出台管理办法,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制度之间不太衔接,有的公务支出(如培训费)存在制度空白。
二是支出标准明显偏低。目前我省执行的公务支出制度大多是2007年以前制定的,与目前的市场价格相比明显偏低,难以执行。如现行的差旅费办法规定,住宿费按每人每天厅局级300元、处级省外260元省内200元、其他人员省外150元省内100元的标准执行,与现行市场价格相比已明显偏低。
三是制度执行存在漏洞。一些单位在公务活动审批上不太严格,有的将出差搞成变相旅游,将出国变成一种待遇,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时有发生,存在公务支出浪费、转嫁、隐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四是制度约束缺乏刚性。一般只作原则性规定,操作性不强,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缺乏问责和处罚规定,难以形成有效约束。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石建辉介绍,为了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在中央层面开展厉行节约制度建设的同时,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外侨办等部门,同步推进我省的相关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与省外侨办、省外专局分别转发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现在正式发布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至此,省本级规范公务支出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
适当提高差旅费、会议费标准
新制度体系有利于“开前门,堵后门”
石建辉介绍,此次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在总体要求上坚决贯彻了厉行节约精神。新的制度体系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九条规定”,立足于以构建规范公务支出制度体系,来保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可以说,新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就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具体化。
在制度设计上全面遵循了上下一盘棋思想。中央在推进新的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时,一个最大的创新就是要求构建统一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实行全国一盘棋。如在差旅费方面,财政部就制定了分地区、分级别的费用限额标准;在因公出国费和短期出国培训费方面,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开支限额标准。我省在制度设计时也遵行了这一原则,在开支范围、支出标准、管理举措、纪律要求等问题上与中央规定保持一致,以构建上下统一、严密协调的制度体系。
在标准制定上,我省始终坚持了实事求是原则。石建辉说,为了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新制度体系对已明显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开支标准进行了调整。如,适当提高了差旅费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开支限额标准;将会议费由分项核定改为综合定额,开支标准整体提高10%,调整后一类会议为每人每天540元、二类会议460元、三类会议400元,等等。
在这些具体开支标准的拟订上,我省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既重点参照了中央国家机关已出台的管理办法,确保省直机关的开支标准均控制在中央的标准以内;也综合考虑了我省实际情况,如原来的标准、市场行情和政府采购价等因素;还参考了财力状况与物价水平与我省相当的周边省份的标准,确保与周边省份保持相对平衡。应该说,新的公务开支标准既体现了厉行节约要求,也基本能满足相关公务活动的需要,是切实可行的。这些标准的调整有利于“开前门,堵后门”,遏制公务支出转嫁、隐匿等不规范行为,同时也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预算源头控制,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强化制度的刚性,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石建辉说,这次出台的5个管理办法,既有对老办法的修订,如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也有整合多项类似管理办法后出台的新办法,如会议费管理办法;还有的是完全制定的新办法,填补了制度空白,如培训费管理办法。这些制度,既实现了相互之间的衔接,也与此前已印发的《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
在制度执行上,我省明确要求进行源头管控。为了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到位,杜绝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新制度明确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行为和经费管理。一是实行公务活动事前审批,包括出差、开会、培训、出国等,都必须事前严格审批,不允许搞“先斩后奏”;二是明确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如在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中规定:严禁安排高档套房、上高档菜肴、上烟酒、会餐或宴请,严禁发纪念品、游玩、购固定资产,严禁套取经费、设“小金库”等。三是实行预算源头控制。要求所有的公务支出经费必须全部列入预算,实行预算控制,从预算源头上规范公务开支。四是严格费用报销管理。比如为防止转嫁差旅费,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在制度约束上,着重强化了制度的刚性。一方面,明确规定了属于违规的具体情形和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检查,构建了三层监督关口:一是明确要求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二是明确要求加强单位内部监督,把好公务活动审批关、经费预算管理关和费用报销关。三是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明确要求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将非涉密公务支出活动的名称、主要内容、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为社会和舆论监督创造条件。
制度出台后,关键要抓好执行。各省直机关要熟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支出管理,从公务活动审批到活动的组织实施,从费用报销到监督检查,从账务处理到信息公开,都要层层把关、确保不违纪、不违规、不打擦边球。各省直机关要结合新的制度要求,尽快修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待新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后,省财政厅将结合执行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补充性解释规定。同时,要求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省里已出台的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抓紧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尽快形成全省统一严密的制度体系。
新的制度体系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我省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适当时候将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新制度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不断强化社会监督,欢迎新闻媒体对新制度的实施情况开展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