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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不接访”需要保障往下沉
2014-04-30 06:52:5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伟] [责编:彭彭] 字体:【

  “越级不接访”需要保障往下沉

  唐伟

  国家信访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其中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4月24日《北京青年报》)

  正常而合理的信访方式,当然是让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将矛盾化解在一线。而越级上访不但让上级政府和基层属地政府深感头疼,也让来回奔波的上访人员身心俱疲。在新一轮信访改革中,“越级信访”显然是一个无以回避的问题。

  一般来说,越级上访是出于对基层的不信任,或者权利得不到保障,才寻求相对公平的渠道。虽然随着网络上访和督办机制的建立,并未堵死越级表达诉求的路径,但“越级不接访”要落到实处,必须要有基层善治做保障。

  对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来说,今后在信访案件上将承担更多的责任:不能办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该办的快速办,不拖拉,不推诿;而要做到这两点,信访主管部门对信访案件应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限定时间,责任到人,对每一件信访诉求力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对于信访工作者来说,还应转变思路进行“下访”,到基层去,到信访诉求比较强烈的地方去,现场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矛盾,更能显出服务群众的诚意。

  归根结底,解决越级上访重在构建信任。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长远来讲,出路则在于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在于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