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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5项“新政”推进集团办学
2014-04-24 08:59:2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姚学文] [责编:荆彩] 字体:【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姚学文)今天,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以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促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到2017年,长沙市优质高中、独立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比例,将分别提升到80%、70%、60%和50%。

  为进一步扩大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该市重点出台以下5项新举措。

  完善和创新发展模式。继续实施对口帮扶、捆绑发展和委托管理等措施的同时,完善“一带多”模式,实施“多带一”,即整合多所优质学校教育资源,集聚多所学校力量,助推一所新建学校,做大做强形成品牌。

  完善招生政策。对口支援学校对口直升生计划数,提升到微机派位且在受援中学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8%-10%。委托管理学校对口直升生比例,提升到被委托管理学校在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

  创新集团办学机制。探索成立教育集团理事会制度。建立适合集团办学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机制和环节,建立优质学校集团办学运行机制,提高教育集团管理水平。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本级设立教育集团办学奖补专项,并视财力状况适当增加,主要用于教育集团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人才奖励。

  扩大人事自主权。为鼓励优质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到委托管理学校任教,优质学校输出的优秀骨干教师可以保留原岗位待遇不变,岗位等级竞聘条件适当倾斜;对在集团内交流到四县(市)15个中心镇(小城市)和特色镇中小学校的教师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比照下乡支教教师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