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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农家大院
本报记者 曹辉 通讯员 蒋睿 罗娟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4月16日上午9时,在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滴水村村委会办公楼会议室里,一起离婚诉讼案在此开庭。
该村的村民纷纷赶到现场,观摩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原告叶勇与被告戴雨梅夫妇,两人关系曾经亲密无间。婚后,妻子戴雨梅为了能够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背着丈夫加入了传销组织。这一举动极大地伤害了夫妻关系,叶勇经过多次劝解无果后,于是向岳塘区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申请。经过当事人陈述、当事人举证与质证等几个环节,审判长赖浩翔宣布:“现在休庭,经过合议庭对庭审质证的证据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
利用休庭的空当,岳塘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勇走上台说:“各位乡亲,今天利用这个机会,想让各位能够全方位了解庭审的程序,丰富大家的法律知识,接下来的互动环节请大家踊跃提问,我们有问必答。”
“我想了解下,家里征拆款项的分配要依据哪些法律原则”、“我想咨询下家庭的遗产继承问题”、“谢大哥,关于家庭暴力这方面,我们妇女应该怎样维权”……面对村民们抛出的一个个问题,谢勇对答如流,场下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
活动主办方湘潭市妇联副主席杨锦宜告诉记者,今年3月起,市妇联与法院等部门,相继在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举办8场涉及婚姻家庭权益、劳动权益、人身权益等问题的公开庭审,希望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天,法庭搬进了乡村,现场说法,让我了解到整个案件审理的过程,让我长了不少见识。”村民王建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