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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民营医疗价格需先强化公共责任
2014-04-12 11:34:31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彭彭] 字体:【

  放开民营医疗价格需先强化公共责任

  舒圣祥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4月10日《三湘都市报》)

  受多因素影响,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领域一直发展缓慢,规模偏小。要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办医,放开价格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政策支持。基于此,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多元发展,一方面可以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产生“鲶鱼效应”,有利于推动医疗改革进一步深化。

  然而,对公众而言,放开民营医院价格,可能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会不会涨价?如果说民营医院更多针对的是高端群体,即使价格高点只要服务够好,也自有生存市场。那么,潜在的涨价之风,会否传导到面向普罗大众的公立医院?

  对于这一点,公众倒也不必过度担心。充分竞争的市场,本身对价格就具有约束力。当更多病患被服务更好的民营医院吸引走,势必会倒逼公立医院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建立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机制。这,事实上也是公众最为期待的,也是放开民营医院价格的目的所在。

  医疗服务可以市场化,但公共责任不能市场化——这是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走市场化发展道路的另一层深意。这就意味着,越是放开价格,政府部门越要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要促进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放开价格与加强监管必须兼顾。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公立与非公立的医疗机构之间及其内部的资源合理流动、市场良性竞争、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