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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公安厅等11个部门联合打击"医闹"
2014-03-14 08:48:0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段涵敏 彭秘辉] [责编:荆彩] 字体:【

  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省卫生厅、公安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挂号收费、药房、医患沟通部门视频监控接入公安联网平台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段涵敏 通讯员 彭秘辉)近年来,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高发,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安全。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该厅联合省公安厅等11个部门日前印发《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今年将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高纪平介绍,今年将重点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医闹”、“医托”及“号贩子”。根据《方案》要求,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焚烧纸钱、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建设,配足配强保安人员,配足配齐防护器械。要在挂号收费、药房、大型医用设备、放射源、主要建筑物进出口处、重症监护、新生儿中心(产科)、财务科、医务科、医患沟通部门等要害部门与重点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挂号收费、药房、医患沟通部门的视频监控应接入公安联网平台,并附加声音复核装置。财务、毒麻药品库房等重大要害部门同时还应建立与公安110联网的入侵报警装置,以确保安全。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聘请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2014年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全省县级行政区域。同时,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开展医疗意外险,提高风险分担的覆盖面。

  根据方案,各地还将开展涉医矛盾隐患大排查,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加强医疗机构内部24小时巡查守护。同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