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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开庭
2014-01-11 06:47:3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周丹] [责编:荆彩] 字体:【

  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周丹)“王老吉”与“加多宝”再次正面交锋。今天上午,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诉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湖南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潇湘晨报社虚假宣传纠纷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原告提出了一系列诉讼请求,被告则进行了答辩。“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及“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属于虚假宣传,对王老吉及其商标、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对3名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取消相关宣传,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损失1000万元。被告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则认为,原告“王老吉”方未能证明涉案广告是武汉加多宝公司发布的,武汉加多宝公司不是适格的被告,以此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老吉”方还认为,潇湘晨报刊载“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及“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虚假广告,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均为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潇湘晨报持有但未交出与广告主签订的相关广告合同,有隐藏广告主真实身份以帮助真实广告主推诿责任的嫌疑。潇湘晨报代理律师表示,刊发广告时潇湘晨报不知道加多宝的广告内容可能侵犯王老吉的合法权益,潇湘晨报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请求法院驳回加多宝的诉讼请求。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