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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失地农民喜领养老金
2013-12-17 09:26:0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朱章安] [责编:黄晓辉] 字体:【

  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朱章安 通讯员 袁义生 欧阳石)近日,在耒阳市蔡子池街道金南社区,300多名土地被征用的村民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存折,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拿到这个存折后,他们每月能领到一笔养老金。目前,该市有2213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其中610名达到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已领到养老金。

  近年来,耒阳市把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改革征地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事来抓,摆在突出位置,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在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方面作出硬性规定,探索并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农村社保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保、医保,真正实现其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化。该市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后,人均耕地少于0.2亩,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失地农民,个人只需一次性补缴15年共4.3万元养老保险费,再由政府补贴2.9万元为其缴纳10年费用,每月就可领到600多元养老金。这不仅比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多出近300元,还会随着物价变化而有所调整。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钟文光告诉记者,耒阳初步建立起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效机制。全市项目和工程涉及征地时,须先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按“先保后征、即保即征”原则,对失地农民社保费进行预缴。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专项资金,为失地农民设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账户。今年,已为失地农民补贴社保费39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