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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法院悉心调解 湘豫原、被告握手言和
2013-08-18 23:59:1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贺湘华 高方南] [责编:荆彩] 字体:【

  攸县法院悉心调解

  湘豫原、被告握手言和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贺湘华 高方南)“太感谢你们了,一下就帮我们化解了官司,现在心里的石头放下了,能安心回去汇报了。”近日,攸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内上演感人一幕:以前矛盾尖锐、纠纷不断的原、被告紧紧握手。

  案件源于一次承揽合同纠纷。2007年,原告湖南湘东某化工公司与被告中国平煤某公司签订了合同价款为733.6万元的加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已履行了相应义务,但被告违反约定仅支付款项660.24万元,尚有货款73.36万元未付。原告就未支付的货款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被告在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情况下,就产品质量问题主张权利,在能向攸县法院提起反诉并合并审理的情形下,坚持向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江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了中止诉讼的请求。就这样,案件的进展很不顺利。

  攸县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们并没有因为被告的不配合而不重视,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这个案件的审理上。2013年8月8日,法院召集原、被告展开了案件调解工作,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明事实,摆明证据,终于促使双方和解:由被告在8月18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52万元,并当场表示撤回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江区法院的诉讼;原告放弃其余货款,并表示承担支付本案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