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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全额罚息还有多远
2013-07-03 22:19:4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枫逸] [责编:黄晓辉] 字体:【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从7月1日起,各成员银行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容差容时”服务,即允许持卡人在还款时有一定宽限期或小额不足额清偿。目前,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开始实施“容差容时”制度。

  对于信用卡逾期未还,国内大多数银行一般采用全额罚息。消费者刷卡消费1万元,哪怕还了9999元,也要按1万元计息。这一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如今终于开始松动,延迟还款不超过三天,未还金额在10元以内,都不再收取利息。

  在生活中,总难免出现忙起来误了还款、不小心差了零头等意外情况。信用卡罚息旨在防范恶意透支,这些无心之错,不应成为被罚对象。应该说,“容差容时”确实是站在消费者立场考虑问题,体现了人性化理念。不过,这样的调整,还只是小修小补,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畸形的全额罚息制度。一旦未还款超过规定额度,或是在全额还款前刷卡消费和分期付款,持卡人仍将面临全额罚息。

  信用卡消费贵在“信用”二字,持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信用卡,银行给予适当的失信惩罚无可厚非。但全额罚息,却有悖于基本法理。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消费者只有义务就自己未还款的部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至于已还款部分,消费者已经履行了信用义务,不存在违约责任,也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银行没有理由将罚息对象无限扩大到整个消费额度。

  根据《合同法》,在格式化合同中,制作合同条款的一方如果有加重对方义务和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全额罚息就属于这种情形,理应被取消。工商银行早在2009年就废止了全额罚息,只对未偿还部分计息,可惜却并未起到鲶鱼效应。

  “容差容时”服务已经到来,取消全额罚息却还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