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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实名制,把对了脉开错了方
2013-06-18 21:17:2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龙敏飞] [责编:荆彩] 字体:【

  加油实名制,把对了脉开错了方

  龙敏飞

  眼下,厦门市安委会在全市加油站执行一项严厉的新规。其中规定,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实需要,必须实行“实名制”登记。(6月14日《海峡导报》)

  这项“加油实名制”,显然与不久前发生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直接相关。这桩纵火案致使40多条生命凋零,确乃社会之痛、公共安全之痛、社会管理之痛。对悲剧进行深刻反省、寻根究底、对症下药、做出应对等,应是“必选动作”。如今,厦门的“加油实名制”,算是一种积极应对,遗憾的是,这种防患于未然,初衷不可谓不良善的举措并未赢得好评,反倒是质疑满地。

  何也?因为“汽油实名制”并未抓住核心问题。作为一起公共安全事件,厦门公交车纵火案暴露出公共安全管理的诸多漏洞。比如,带汽油的人为何能上公交车,公众的安全逃生意识是否具备,司机的安全疏导工作是否到位等类似问题,才是此事的核心。换而言之,执行起来并不容易的“实名制”,几乎不可能阻挡类似陈水总这样的疯狂之徒。

  再者,“汽油实名制”还有点“一人生病全社会吃药”的意味。毕竟,拿汽油制造事端的只是极个别人,可全社会的人,却要为个别人这样的行为付出代价。毋庸讳言,加油实名制本身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科学依据,是一种滥设行政许可的行为。而且,这样的“防民”做法,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似乎所有罐装购买汽油以及给无证车辆加油的人,都有纵火作案的潜在嫌疑。

  客观而言,“汽油实名制”是把对了脉,只是开出的方子,却并不妥当。因为,决定一桩犯罪行为发生的,不是工具,而是使用工具的人。每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就出一个紧急通知,对某样作案工具实行实名制,这虽然简单易行,却只能算是“头痛医脚”。真正的办法,还是应该着眼于做好人的工作,不让他们陷于绝境,不让他们将自身遭遇的不公转化为对社会的仇恨。这当然困难,却又舍此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