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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推行“临界警务”化纠纷维稳定
2012-05-24 21:34:1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勇军 刘少一] [责编:彭彭] 字体:【

  当有事 小事当大事 民事当刑事

  石门推行“临界警务”化解纠纷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周勇军 通讯员 刘少一)5月9日,石门县公安局在“临界警务”理念指导下所形成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工作创新单项奖,该局主要负责人获全省公安工作“创新之星”称号。

  “临界警务”是石门县公安局针对维稳处突中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难以把握和区分的问题,在全省率先提出来的。以前该县每年因农村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占全县刑事案件三成以上。“临界警务”要求在超前、准确掌握各类涉稳情报信息的基础上,对可能引发重大稳定问题的各种社会矛盾、民间纠纷、治安隐患和闹事苗头,无事当有事、小事当大事、民事当刑事,做到警力前出、警务前移、手段前置,超前疏导、化解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涉稳性群体事件,增强公安机关对社会稳定的驾驭控制能力,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前不久,罗坪派出所处理辖区红鱼溪村出殡闹事,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村民覃某去世后,出殡须经过邻居卓家门口。两家因早有矛盾,准备持械群殴。要在以前,派出所要不要出警还有疑问,因为没造成违法后果,不构成案子。当纠纷调解吧,属司法所管,轮不上民警。而实行“临界警务”让民警们不敢懈怠,他们赶在死者出殡前来到村里,会同村干部把覃、卓两家人召到一起,进行法制教育,好言劝解,让双方放弃了械斗念头。

  “临界警务”的成功运用,还表现在快速果敢处置涉稳性群体事件上。去年,石门县公安局依靠“临界警务”,共超前上报各类涉稳情报信息138条,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及苗头39起,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886起,报警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分别比上年下降63%、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