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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网络新“震”:上网被“规范”之后
2012-05-04 00:37:2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权 彭彭 朱定] [责编:彭彭] 字体:【

  今年2月28日,株洲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布《株洲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作为全国第一个公开发布的党员干部上网行为规范,这一文件甫一发布,就掀起轩然大波。新华社刊发通稿进行报道,大量媒体纷纷跟进,2个多月过去,网上网下议论、质疑之声依然不绝——

  株洲网络新“震”

市民正在浏览株洲网。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本报记者 张权 彭彭 朱定

  现在回想起来,赵先辉坦言,那天的表现的确有些“放不开”——

  4月22日,身为株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宣办主任的赵先辉以嘉宾身份,参加株洲传媒网一档名为《株洲话》的访谈节目。整个访谈过程中,赵先辉眉头紧锁、开言谨慎,相较于他日常生活中的善谈与风趣,当天的言行举止甚至被同事笑称“判若两人”。

  那期节目探讨的主题,正是“聚焦‘上网底限’”。

  是因为面对镜头时的自然拘束,还是因为话题的敏感,赵先辉没有直接给出答案,只是强调,在资讯传播如此发达的今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网络、电视等这样的开放场合发表自己的言行,应该更加谨慎,“稍有不慎,你的某一言论便会被误读,从而造成无法预知的影响。”

  赵先辉的回答,或许可以看作对2个多月前株洲市出台的一份文件的某种回应。今年2月28日,株洲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株洲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文件甫一出台,便被网友冠以“株洲为党员干部设置上网底限”而引发热议,旋即被推上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

  标新立异?

  在株洲市委网宣办,记者拿到了这份在互联网上震动一时的《规范》。薄薄两张纸,5章19条。

  细读《规范》,其中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未经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公布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信息。从事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信息等,不得“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安定团结”、“损害国家机关信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及“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等。

  《规范》还提出,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言行,对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盲从”。而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均在禁止之列。

  当然,《规范》中,还是能隐约嗅出一些非同一般的信息。其中第12条规定,“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表现纳入考核,严重违反本规范有关规定及其他网络宣传纪律的,在实施有关奖励及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有关性质、情节及处理结果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总体来说,通读这些条文,确实看不出太多特殊之处。在有的地方和单位,也有类似的规章和条例,但株洲出台的这个文件却似乎格外“引人注目”——

  通过网上的快速传播,《规范》被冠以“为党员干部设置‘上网底限’”来解读:“听到事儿就上网‘透个风’,参加活动随手发个‘博’,有想法就‘灌点水’,党政官员的这些网络行为,在湖南省株洲市今后可能面临党纪政纪处分……”,“原来还指望一些‘个性官员’时不时给网民透露点‘内部消息’,以后就难了……”

  在人民网进行的一项题为“湖南株洲设干部上网底限,你怎么看?”的网络调查中,51.9%的网友表示《规范》会让官员更倾向于保持沉默,不利政府信息公开;32.1%的网友表示“支持,为文明上网起带头作用,有利于提升官员网络素养”; 13.2%的网友表示“反对,恐涉嫌干涉私人生活”。

  不少人质疑,这样的《规范》能否落到实处,能有多大的实际效果?互联网如同大江大湖,《规范》到底能管得住江湖中哪条鱼哪只虾?

  ……

  面对这些质疑与评论,2个多月来,株洲市相关部门一直未作出正面回应。

  设限?打通!

  采访中,我们把这些议论和质疑,一股脑儿抛给了赵先辉。原以为他会有所避讳,但出乎意料的是,赵先辉直言,这一切早在预料之中。

  之所以引发热议,赵归纳为:株洲是全国首个旗帜鲜明提出规范党员干部上网行为的地方。“有些地方和部门也有类似的规章和条例,但都只是作为一种内部推行的纪律规范,而我们是公开‘亮剑’,不惧质疑。” 赵认为,旗帜鲜明对外公布《规范》,就是在旗帜鲜明地树立一种导向:网络空间也应该是健康向上的。不管在网上还是网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应该同样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

  赵先辉的观点,我们也从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那里得到了印证。特别是对于认为《规范》设置党政官员“上网底限”,钳制了言论自由的说法,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也同样表示不认可。

  陈君文说,一个人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是否就可以侵犯他人的声誉?纵观世界各国,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立场是一致的。在美国,就有130项法律、法规规制网络传播内容。在我们国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入党理应守党纪,从政必须讲政治”。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仅要体现在工作中,体现在生活中,也要体现在网络上。

  一方面敢于直面质疑和责难,但各路媒体和网民的解读,还是让赵先辉等一干起草和推动文件出台的人有些遗憾:因为和《规范》当天一起出台的,还有两份配套文件:《关于认真做好网络舆情搜看、处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赵先辉认为,网友对《规范》的质疑和关注,深层次因素还是担心,官方的正规信息公开不能做到充分、及时、透明。实际上,这配套的两份文件已明确提出:各单位要设立网络宣传联系人,负责本地本单位网络舆情的分析和整理;对网民意见和建议,3日内要在网上及时作出回应,5日内要向有关市领导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对权威信息的发布,各单位要根据舆情动向,全面、真实、及时、主动地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大众发布本单位相关信息。

  “可惜的是,在大量偏于负面的质疑和议论中,这两份文件被忽略了。”

  赵先辉介绍,目前,株洲市包括市城管局、教育局、规划局等30多家与民生联系较为紧密的部门,都已按照这两份文件的要求,设立了网络宣传联系人,每天的职责就是关注与监测株洲新闻网和株洲网等本地主流网站,对网友关于本单位的留言,进行回复与沟通。

  记者随后浏览了株洲网。在一个名为“晒黑台”的栏目中,看到今年4月9日,网友“过路的人”发帖《请公交公司解释 建议T3路37405号公交车改名田心“慢慢游”专线》。4月11日,公交公司的网宣联系人进行回复,不仅提供了当日T3路37405号公交车发车时间和到站时间的GPS智能调度系统的表格截图,还对车速过慢的原因做了详细解释:“当班驾驶员身体不舒服,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和乘客安全,车辆行驶速度减慢”。

  赵先辉说,不能孤立看待《规范》文件的出台,应该将这3份文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解读。如果说《规范》是在“设定网言界限”,那么另外两个文件,则显然是在“打通网络言路,弥补消息源缺失”。

  畅流依然!

  虽然官员们从认识网络到善用网络,需要一定的时间,但赵先辉还是颇为自豪地表示,“在广开言路的问题上,我们是有底气的。”

  在赵先辉看来,网络社会并不完全“虚拟”,每一个网民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他”,无论是党政官员还是草根百姓,正当的诉求一定会“正面对待”。有一个可以佐证的数字是,仅去年1年,市委书记陈君文亲自批示的网上舆情就超过100批次。

  而这些年来,株洲城市发展注重网络民意的个案,也屡见报端。2009年,“株洲市公交车票价过高”的问题在本土网站论坛上被网友热议,最后成功促使公交公司让利于民,株洲市所有混合动力公交车的票价均降为一元钱。

  今年2月1日,株洲规划部门公布了湘江东岸规划的方案,在当地网站,约有5000多条帖子在讨论东岸规划。4月20日,市规划局专门组织召开网友见面会,进行论证讨论,吸纳了网民的大量意见和建议。

  赵先辉介绍,《规范》出台后,株洲的网络环境没有变得死气沉沉,相反,网络空间依然活跃,网民包括党员干部网民表达诉求、反映呼声、抒发情绪畅通无阻。

  不过,赵先辉也承认,在实际监督效果上,《规范》确实还存在缺陷。尽管其为党员干部因不当网络行为买单提供了有典可循的依据,但《规范》真正适用的对象,主要还是株洲市实名上网或以职务身份上网的党员干部。“至于那些披了马甲的,我们也没法管,不可能动用技术手段对所有党员进行监督。同时,由于存在现实较网络而言的滞后性,《规范》的作用还是以事后处罚为主。”

  在记者几次询问下,赵先辉表示,《规范》出台之后,还未发生一起党员干部因网络行为违反《规范》被处罚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