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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湖湘(上)
2011-12-27 20:20:5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文选德] [责编:蔡矜宜] 字体:【

  溯源湖湘(上)

  —— 关于“湖南”及其代称考略

  文选德

  

  蜿蜒八百公里的湘江。 康军 李新辉 摄

  

  渔歌唱晚。 王绮平 摄

  

  鸟飞三湘。本报记者 徐行 摄

  

  十里荷香。 江跃龙 摄

  

  湖上人家。 丁璞 摄

  

  石鼓书院。 资料图片

  湖南,简称湘,位于长江中游,大部分地域在洞庭湖之南,故名“湖南”。可是,你知道吗?“湖南”作为一个地理地域概念并非就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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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之名始于公元764年

  湖南历史悠久,其地域版图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上古时,洞庭湖一带即为三苗之地,南面则是扬越的分布区域。早在五千年以前,中华始祖就已在这片土地上过着定居的农业生活。炎帝神农氏因遍尝百草中毒身亡“葬于长沙茶乡之尾”,黄帝轩辕氏曾奏“钧天子之乐于洞庭”,尧舜时代,传说赤松子、善卷曾到此活动,舜帝南巡崩于苍梧之野,又有有穷氏后羿斩巴蛇于洞庭,更有夏禹治水之诸多遗迹……这些,虽为传说,不可全信,但也足以说明“湖南”之地是上古开发较早的地区。

  商周时期,湖南与中原关系密切,湖南地区的冶铁技术已达较高水平。春秋战国时期,湖南为楚国属地,且有大量楚人移居此地,使该地农业、手工业以及水运贸易等都得以迅速发展。当然,此时的“湖南”,仅仅是统辖湖南全境的楚国的一块属地即黔中郡而已。

  然而,作为地理地域概念的“湖南”从何而来呢?湖湘史有明载的地方行政建制是在战国时期出现的,即楚国在所纳入其版图的湖湘部分地域建立起郡县制的行政建制——黔中郡。关于楚国黔中郡建置的时间史载不详,但应不晚于公元前385年,即著名的军事家吴起(?—前381)担任楚悼王的相后对湖湘地区的征伐,当时楚国“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楚国黔中郡的辖地大致相当于汉代的武陵郡,即今湖南的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和常德市的市区、桃源县、汉寿县,以及贵州黔东一带。至于在“洞庭”和“苍梧”是否另有行政建制,除近年出土里耶秦简载有“洞庭郡”外,另无史载。

  战国晚期,秦昭王二十七年(前280),“使司马错发陇西,因蜀攻楚黔中,拔之”。秦昭王三十年(前277),又命蜀守张若由蜀(今四川)出发征伐楚国,取巫郡(今四川巫山北)及江南(长江中游以南,即今之湖南及其以南地区)地,置黔中郡。秦国所置的黔中郡,是在楚国黔中郡基础上改置的,其辖地大于原来的地域,包括现今湖南的大部分地区,以及川东、黔西、黔东和桂西、粤东的部分地区,中心地区位于湖南沅水的中下游,郡治在今沅陵县,且楚国黔中郡存在的时间可能仅仅百余年。

  公元前223年,楚国被秦国灭亡。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起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专制集权国家秦王朝。秦王朝在湖湘地区(包括与周边部分省区的接壤地区)先后设置了黔中郡和长沙郡。长沙郡是在秦国灭楚以后所建置的。

  关于长沙郡的情况,大致可以归纳为:建置的时间在秦始皇二十三年至二十六年(前224—前221)之间;是将原来所设置的黔中郡的南部(即沙乡以南名为“湘川”的大块地域)划出所置。据宋人根据历史文献所综合编撰的《历代地理指掌图》考证,这一地域包括古代的岳、潭、衡、郴、连、邵、永、道、桂阳等州,即今之岳阳、长沙、衡阳、湘潭、株洲、邵阳、娄底、郴州、永州9个市,以及广东的连县等地区;其郡治是临湘,即现今的长沙市。

  西汉时期,地方行政建制基本承袭秦制,以郡县为主,辅以分封制的王或侯“国”。湖湘地区属于荆州刺史所统摄,共置3郡1国,即桂阳郡(治所在今之郴州,领11县,位于今湖南的有5县)、武陵郡(治所在义陵,即今之溆浦县;领13县,位于今湖南的有12县)、零陵郡(治所在泉陵,即今之永州市零陵区北;领10县,位于今湖南的有7县)和长沙国(国都为临湘,即今长沙市;领13县,位于今湖南的有12县)。此外,以今广西部分地域为主体所建置的苍梧郡,领有湖湘境内的谢沐(今江永县)和冯乘(今江华县)两县。

  东汉时期,地方行政建制与西汉大体相同而略有改变。湖湘地区大部分仍属荆州,小部分属交州。域内原有的长沙国废除,另置有5个侯国,受郡守统辖,“侯”仅仅收取封地租税,已经没有行政权力,由朝廷任命的“相”主持辖区内的政务。所置郡有长沙郡(由西汉的长沙国改置,治所在临湘,即今之长沙;所领位于今湖南境内者有12县和1侯国)、零陵郡(治所同西汉,所领位于今湖南境内者有6县和4侯国)、桂阳郡(治所同西汉,所领位于今湖南境内者有6县)和武陵郡(治所为临沅,即今之常德,所领位于湖南境内者有12县)。

  三国历经六朝迄隋代,中央政权变更和颠覆频繁,湖南的地方行政建制也波动较大。至唐代,地方行政机构设道、州郡、县三级。今湖南大部分地域属江南西道所统辖,所领位于湖南境内者有潭州长沙郡、衡州衡阳郡、岳州巴陵郡、澧州澧阳郡、朗州武陵郡、郴州桂阳郡、永州零陵郡、邵州邵阳郡、道州江华郡9郡;另有部分地域黔中道所统辖,所领位于今湖南境内者有辰州泸溪郡、锦州卢阳郡、叙(溆)州潭阳郡、奖州龙溪郡、溪州灵溪郡5郡,及晃州1个羁縻州。

  同时,唐王朝还在全国各地设置了一些军政合一的行政机构。其中在湖湘地区设置了潭州总管府,领潭、衡、永、郴等州,另将巴(岳)、澧、朗、辰等州隶于荆州大总管府。唐武德七年(624),改总管府为都督府,景云元年(710),潭州中都督府辖有潭、衡、永、郴、邵、道6州,而岳、澧、朗3州仍归荆州大都督府管辖,并一度将辰州升格为都督府。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安史之乱”爆发,唐王朝随后在各地加设了一些初为履行军事职责、后则兼具军政合一职能的职位,如防御使、观察使、节度使、团练使等。与湖湘有关的主要有如下3个观察使或节度使:

  湖南观察使和武安军节度使,唐肃宗至德二年(757),于衡州置防御使,后废。唐代宗广德二年(764),于衡州置“湖南都团练守提观察处置使”,简称“湖南观察使”,领衡、潭、道、邵、永5州。所以,“湖南”之名自此即公元764年才真正出现。大历五年(769),湖南观察使徙治潭州(今长沙)。僖宗中和三年(883),湖南观察使升为钦化军节度使;光启元年(885),改为武安军节度使。

  五代十国时期,马殷建立楚国,辖地包括今湖南的全境及广东、广西和贵州的部分地区。马殷死后,其子及部将争夺统治权,主要的军事势力便是上述之武安军节度使、武平军(武贞军)节度使等。

  北宋初年,地方行政建制基本沿袭唐制,为道、州郡、县三级。宋太宗至道三年(997),改道为路。就较为稳定的行政建制来看,两宋时期,现今湖南版图内共置12 州郡、3军、59县,其中潭、衡、永、郴、道、邵(宝庆府)6州,桂阳、茶陵、武冈3军,及所属37县,属于治所设于潭州(今长沙)的荆湖南路;岳、鼎(常德府)、澧、辰、沅、靖6州,所属23县,属于治所设于江陵(今湖北江陵市)的荆湖北路。

  从上述湖南行政区域的历史变迁情况可以看出,在宋代以前的大部分历史时期,现今湖南省域版图所领各个市县,从来没有被完整地或者几乎完整地划归到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现今湖南的北部、西部甚至东部的一些州郡和县,都与现今相邻省份的一些州郡合并成另外的行政区划。现今湖南省域版图,被大致纵向划分为东西两个部分,分别归属到相邻的其他区划中。由此可见,“湖南”名称虽然在当时甚至更早已经出现,但其所指仅仅只是洞庭湖以南,主要是湘中、湘南的部分地区,并不包括湘北的洞庭湖及周边的巴(岳)、朗、澧州,湘西的辰、锦、叙、奖、溪等州,以及湘南的郴州等。“湖南(洞庭湖以南)”之名倒是名实相符,但与现今之湖南省域版图,却差距甚大。

  晚唐时期,马殷曾一度被唐王朝任命为湖南节度使,“有潭、衡七州之地”,以“湖南”为名的辖地较之唐代多了二州,但仍未囊括现今湖南全境。后来,马殷在湖湘所建立的楚国,其辖地既囊括了今湖南省的全境,也包括了现今广东、广西和贵州小部分地区。将马楚辖地与现今湖南省域版图完全等同,当然亦似未妥。但在五代以及宋代追述马楚时期历史事件的诸多文献中,都是表述为马氏家族以及其他军阀据有“湖湘”。可见,当时人心目中,“湖湘”地域与马楚辖域的概念范围基本一致,亦与现今之湖南省的版图最为接近。

  两宋时期,湖湘域内地理行政建制虽然不时也有一些调整变动,但就较为稳定的行政建制来看,大致以洞庭湖之南岸滨湖地区为分割线,从东北向西南斜横向分割,洞庭湖以南地区隶属于荆湖南路,包括潭、邵、衡、郴、永、道、全、(今属广西)诸州以及武冈军和桂阳监;以北包括滨湖之东部、西北部、西南部以及沅水、澧水流域等地区,如岳、澧、鼎、辰、沅、靖等州隶属于荆湖北路。这一划分,虽然大致也是以洞庭湖为界,但却将滨湖地区诸州郡以及远在先秦时期即与楚国接壤并联系密切之沅水、澧水流域诸州郡划归到荆湖北路,故与后世迄今之以洞庭湖北岸为界将这些地区划归于湖南省域版图,差距仍然很大。然而,以洞庭湖为界划分湘、鄂两省之辖域及其地名“湖南”“湖北”二名的对举产生,便是导源于此。

  元代,湖南属湖广行省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湖南道宣慰司,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司、思州军民安抚司、新添菖蛮安抚司。

  明朝属湖广布政使司,辖岳州、靖州、永顺军民宣慰使司、宝靖军民宣慰使司。清康熙三年(1664)建立湖南省,下设长宝道、岳常澧道、辰沅永靖道、衡永郴桂道,道下为府,直隶州(厅),府(州)下为县。

  民国三年(1914),全省设湘江道、衡阳道、武陵道、辰沅道,道下辖县。1916年废武陵道。1922年废除道制。1936年起改设行政督察区,下辖若干县不等。

  1949年初,湖南设10个行政督察区、2市、77县。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虽然“湖南”一名早已于唐代出现,但截至五代时期,其地域范围之所指,与现今湖南省域版图并不完全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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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为湖南省简称应因湘江而来

  湖南简称为湘,当然是与流域面积达9.25万平方公里,流长达800多公里的全省最大的湘江相关。这“湘”字从何而来,其意何在呢?

  史学家们考证说,据宋代柳开撰《湘漓二水说》:“湘漓二水始一水也,出于海阳山。山在桂州兴安县东南九十里,西北流至县东五里岭上,始分南北为其二,水北为湘水,南为漓水。求其二水之名,于书于纪皆无所说。淳化元年,开自全州移知桂州,问其岭之名,即分水岭也。分水是相离水也,二水异流也。谓其同出海阳至此岭分南北而离也。二水之名,疑昔人因其水分相离而乃命之曰湘水也、漓水也。其北水所为湘,南水所为漓,将有以上下先后乃名之也。水属阴,属北方,北方为水之主也,以其北流者归主也,乃尊之以相字,加其名为上焉。又疑为以其北者入于华,南者出于夷,华贵于夷也,故以相字为先焉。既二水以二字分名之,即北者为上为先名湘也,即离者必加南流者也,所以漓江是分水之南名也。因其水之分为相离也,乃字傍从水为湘为漓也。凡为字皆命名者也,名者强称物者也。古之以万物错杂惧难别识也,乃以名各记之矣,即物之名有类有假有义有因焉。斯二水之名,以其水分相离为名,是取类也,是所假也,是从义也,是有因也。今书漓江为漓字,疑其不当为此漓字也,当以离字傍加水作此漓字也。又字书古无此漓字,酌其理增而今以为字焉,亦由古之他字皆以义以礼撰物者以成字也,非与天地同生于自然耳,亦皆由于人者也,于今悉为世所用矣。以斯而言之,即古之所为者未必即为是,今之所作者未必即为不是耶。凡事亦无古无今焉,惟其为当者是也。即湘、漓二江之名孰曰非乎。若以其南方为漓,流南方为漓江也,即所说之义其疏矣。”《说文解字》:“湘水出零陵海阳山北入江,从水相声。”唐代莫休符《桂林风士记》说海阳山也是“漓、湘二水源也,流至全义县北三百步分流,北去作湘,南下为漓”。以上诸说,都是要说明“二水本一水也”,即湘、漓同源。其实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湘、漓二水并非同源。湘水发源于广西灵川县东海洋乡的岐岭南,北流经长安、金州入湖南,从磊石山下注入洞庭湖。而漓水古名桂江,发源于广西兴安县(旧名全义县)西北与资源县接界的苗儿山,南流经灵川、桂林市、梧州市而注入西江,据说秦始皇为了平定西瓯、骆越,令史禄开凿灵渠,从今漓水东岸的溶江镇,东经莲塘、福子江、长安县城东,和湘水相通,以便运送兵马粮草。所以,湘漓二水其实相距25公里,并非同出一源。莫休符《桂林风士记》关于海阳山是“漓、湘二水源也”,“北去作湘,南下为漓”的记载,显然也是错误的。

  不过,“湘”字与相字发展演变有关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柳开本人虽对“湘”之由“相”而来存有诸多“疑”问,但他也认同“分水是相离水也,二水异流也”。对于“相”字,训诂学和辞义学多解释为看管、帮助之意。《诗·台南·采荤》:“于以湘之,维锜及釜”。此处之“湘”乃是烹煮的意思。另据说商代武丁有子封于相,北魏时于此(今河北省临漳县西)建相州。周武王灭商时,有一部分商人南逃,故在河南上蔡出现了湘水。《后汉书·南蛮传》载廪君蛮五姓中有相姓氏,这湘水之相氏继续南迁的一支迁至湖南时也带来了湘水的地名。湘君和湘山,为周代追称的名号。在古代的传说中,舜帝南巡崩于苍梧之野,二妃娥皇,女英亦葬于君山,所以叫湘妃,君山也叫湘山。《楚辞》中的《湘君》和《湘夫人》就是描写湘妃的故事。《遭厄》中说:“沉玉躬兮湘汩。”《渔父》中载:“宁赴湘流。”《战国策·楚策》中有“食湘波之鱼”。《山海经·中山经》中有“交潇湘之渊”。《史记·屈原列传》也有“浩浩沅湘兮”等等。

  正因为湘水地名甚为古老,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于今长沙市设湘县。汉高祖五年(前202)因湘县临近湘水,改为临湘县。晋怀帝永嘉元年(307)八月,又在此设立湘州。自此,湘州一直成为湖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直至今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条结论。一是“湘”字是与湘水自“分水岭”相离异流以及相姓人氏而迁之,“相”字从水演变有关,“湘”字来源和形成十分古老。二是湖南简称湘,乃是因为有流经湖南全境长达800多公里的湘江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