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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房深夜卖”是一幕市场悲剧
2011-10-29 00:32:0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邓海建] [责编:蔡矜宜] 字体:【

  10月22日,上海中海房产因降价遭老业主砸盘。24日,浦东房管处叫停中海房产降价销售活动,要求其重新备案。25日深夜,上海中海房产开盘,共推400套房源,开盘价直降6000元。(10月27日《上海青年报》)

  若非炒作,卖房子卖到“偷卖”的地步,不能不说是市场的吊诡。眼下,楼市降价俨然处于“一触即发”状态。除上海外,北京、深圳、广州等重点城市降价促销楼盘近期也活跃起来,就连一些二线城市的新开楼盘成交价格也已开始出现下跌。一直让人纠结的房价似乎走到了可以期待的“拐点”。

  如何平衡降价后的市场躁动,是比降价本身更纠结的命题。按理说,所谓楼市上的“降价赔偿权”,与“打砸抢”的行径一样嚣张而恶劣:一者,降价了就要求赔偿,如果房价上涨,气势汹汹者会给开发商“补差”吗?一纸买卖合同,从无“保值”或“增值”的承诺,如今降价致损,何来权利诉求?二者,市场的基本原则就是愿赌服输、随行就市,买房即是投资,投资即有风险,换言之,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业主就要承担房价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倘若房价跌了可以“合法求偿”,那么,买股票套了呢、买基金输了呢?是不是所有的风险投资都可以“索偿”?三者,降价了,业主“心理受不了”,但如果不降价,市场惨淡如阴霾蔽日,开发商“跳楼”或“跑路”却死扛住高昂的价格就是“正确选择”?

  一个成熟而理性的市场,当秉持起码的契约精神,而不是“凡事不能自己吃亏”的无赖原则。譬如买机票,同一架飞机、同样的服务,有的人买的是全价、有人却是对折,甚至可能有人中奖免票——这并不妨碍市场公平,因为具体合同总是相对的。

  “降价房深夜卖”之所以是一幕市场悲剧,是因为离不开两个论断:降价若是实情,则说明“市场理性”尚未普及,我们赖以生存的市场机制里处处闪烁着“人治规则”的魅影;降价若是把戏,则印证此轮宏调已经开始触及问题根本,开发商以闹剧形式绑架“降价后果”,倒逼政府“收手”或“微调”。此类信号尤值得决策者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