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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抓逃”是执法功利化
2011-10-26 22:29:1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义昆] [责编:蔡矜宜] 字体:【

  为了让“清网”行动中尚未归案的12名犯罪嫌疑人尽快落网,江苏金湖县公安局进行内部公开竞标。原本预计1个小时左右的招标大会,不到半个小时就被民警竞投一空。(10月25日《扬子晚报》)

  看罢这则新闻,不觉莞尔。早在6年前,汉阳警方就曾召开过竞标大会,拿出5起久侦未破的案件、5个久捕难擒的重要逃犯、5个发案突出的责任区、5个治安复杂的场所、5起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由党员民警竞标攻坚。其奖励办法与问责方式,与金湖警方其曲同工。多年过去,并未见下文。

  说穿了,这是一种“大跃进式”的追逃方式。案件久侦未破、逃犯久捕难擒,其中原因,除案件太复杂、逃犯太狡猾之外,只能说是警方的办案能力或办案效率出了问题。

  接下来的问题在于,逃犯还是那些逃犯,民警还是那批民警,即便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也未见得逃犯就会迅速被缉拿归案;倘若采取竞标的方式之后,逃犯立马被擒,恐怕也不能证明竞标的方式行之有效。抓捕逃犯本是警方的职责所在,之前难以缉拿,亮出区区数千元奖金后便能立竿见影,也只能说明当地警方的办案效率实在太低,以往的激励机制本身存在问题。

  对金湖警方“竞标抓逃犯”一事,网上一片质疑。有网友批评,“抓逃也搞招投标,真是新鲜。是不是不投标就抓不了?”虽然很能理解金湖警方的无奈,甚至不忍心批评他们的尝试。只是担忧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执法思维,会诱导公权进一步走向商业化,背离执政为民的理念。长此以往,可能将公安机关拖入“一切向钱看”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