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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有的实质是公权私有
2011-10-12 01:10:4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熊志] [责编:蔡矜宜] 字体:【

      公车私有的实质是公权私有

      熊志

  湖北随州下辖的广水市官员调任时带走公车已成为一种惯例。日前,该市五名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议案,要求追究当事官员责任。截至目前,尚有15辆公车没有追回。(中新网10月9日)

  按理说,公车本该姓“公”。但现实生活中,公车却不是所有时候都姓“公”,广遭诟病却又长期禁而不止的公车私用,便是这种现象最为贴切的注脚。如今,除私用之外,它还会循着另外路径完成由公到私的转变——在广水,官员调任可像带走家什一样带走公车。

  如果说,公车私用,只是僭越了制度和规则所框定的公车使用权的边界,那么,公车私有则演变成一种权属上的赤裸裸掠夺。之于前者,至少还承认“公车公有”的事实,而后者,则是对“公车公有”底线的彻底抛弃。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公车私用,可以举制度和问责之力予以缝合;而公车私有,往往会因调任官员级别上升而让追缴与问责变得遥不可期。

  公车从“私用”到“私有”,是对公车管理制度的直接嘲弄。悖逆制度的问题总能在权力那里找到解释。公车私有,实质上是公权的私有化;一旦公权力私有化,那么,它便会衍生出单为私利的原始冲动,会借权力之手对公利上下其手。遵循这一逻辑,便能很好解释不少广水官员调任之前购置新公车,调任之后便顺手牵羊的原因。毕竟,钱是别人的,而福利则属于自己口袋里的。

  公车姓“公”还是姓“私”,最终取决于公权力的态度。因此,对公车管理制度而言,制度上的缝缝补补必不可少,但倘若局限于此,而忽视对公权力运行轨迹的矫正,断不能遏制公权力的私有化冲动。相反,它还会寻找另外的出口,以另外的形式蚕食公利,损毁原则,践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