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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献礼工程正常“分娩”
马碧
提要:工程建设宛如生孩子,需要“十月怀胎”,不能六七个月“早产”,也不能拖着“晚产”
多年来,每逢重大节日之际,总有一些献礼工程适时而生。在重大节日,有几个重大工程、项目竣工或开工,的确能平添喜庆气氛。
然而,一些献礼工程故意不“顺产”,不仅令人反感,而且让人担忧。这些工程为踩准重大节日的节骨点,或是催着“早产”——不顾科学规律“赶工期”、大干快上,或是拖着“晚产”——尽管已全面竣工或各项开工条件已全部到位,偏要等到重大节日再交付使用或开工建设。
工程建设宛如女人生孩子,要遵循科学规律。需要“十月怀胎”的,就不能六七个月“早产”,早产儿容易“发育不良”,甚至会夭折;婴儿要生了,却不让出来,就可能“胎死腹中”。献礼工程“早产”,出现质量问题就难以避免,可能成为“献身”工程;献礼工程“晚产”,尽管不会像婴儿那样“胎死腹中”,但工程晾在那里就是巨大的浪费,如果工程开工延后,再去“赶工期”,又会影响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献礼”工程的“早产”与“晚产”,当然是一些干部畸形政绩观的体现——他们并没有将自己纳入到服务人民的历史链条之中,而是以搞完自己这一任就完事的短视心态,为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树立政绩,在重大节日的节骨点上宣扬政绩,也就逆科学规律而动,用行政命令规定工程竣工、开工的日期。这更与官员政绩考核制度不完善有关——在职务升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级“印象”、民众话语权分量过轻的生态环境下,为更容易被上级领导看得到政绩,某些官员根据自己的升迁需要来确定工程“早产”或者“晚产”。
科学发展是当今时代的最强音,遵从科学规律是基本的素质与要求。献礼工程还是“顺产”好,违背科学规律的“献礼”,早就应该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而这,既有赖于各级官员进一步端正政绩观念,也有赖于在官员政绩考核上更多地引入民意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