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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强县”缘何又是“贫困县”
2011-09-04 22:55:4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邓海建] [责编:周静] 字体:【

  “百强县”如何分身为“贫困县”

  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应与公民福祉紧密关联在一起,如果财政是财政,民生归民生,抑或补助政策如“天女散花”,受伤的总是公共利益

  邓海建

  据报道,2011年全国百强县名单近日发布,网友发帖质疑全国百强县名单中包含多个国家级贫困县。面对质疑,国家扶贫办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级贫困县”是十年前的标准。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级贫困县能在国家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税收减免等方面获得相应倾斜和照顾。

  这是现实版“一人分饰两角”:这边厢是光彩夺目的百强县,那边厢又是楚楚可怜的贫困县。要强得强、要弱得弱,如此分裂,确实令人感觉混乱。逻辑上的混乱说明规则上的混乱——因为全国百强县市的评价是针对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和县域科学发展的评价,“数据来源于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公开资料”;至于贫困县的帽子,当然也是有案可稽、有迹可循。

  那么,如何解读“若干县市的名字同时出现在国家扶贫办网站上《新时期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和2011全国百强县(含中部、西部)名单中”之怪现象呢?症结所在,是“贫困标准”显然过低。因“国家级贫困县”的标准制定于本世纪初。10多年过去了,经济社会变化很大,贫富格局早已改变,但这一标准却未曾“长个儿”。结果,过时的政策就创造出“搭便车”的福利,于是不少地方“有了帽子还不想摘,没有帽子还想积极争取要”——背后的核心,无非是国家财政补贴、土地政策、税收减免、农民收入补贴等方面皆有减免之利。

  百强县冒充贫困县,这与开奔驰领低保有何差别?所区别的,一个是合法合理地骗取国家财政,一个是不择手段地挤兑地方补贴。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分裂有时未必是一种“刻意”、而是“富县穷民”的必然。陕西榆林市去年财政收入已跃居全省第三位,下辖的神木县成为西部百强县,但是这个财政大市的12个县(市、区)全部是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个令人理喻的“富财政穷百姓现象”便活脱脱出现在世人面前。

  无论是真的“既贫又富”、还是“假贫真富”,背后的问题总值得深思。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应与公民福祉紧密关联在一起,如果财政是财政,民生归民生,抑或补助政策如“天女散花”,受伤的总是公共利益。“百强县”与“贫困县”,应该就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两者兼得的吊诡,早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