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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流动人员,就是关爱自己
2011-07-11 22:03:3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贾志勇] [责编:周静] 字体:【

  贾志勇

  提要:某种意义上说,几乎人人都是“异乡客”。对流动人员持排斥心理,有违和谐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

  7月7日上午,广州市通报“6·11”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新塘镇党委书记、新塘镇镇长被免职。通报称,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流动人员关爱不够,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7月8日《广州日报》)。

  流动人员不管是因为生活需要,还是出于对某个城市、某个地域用工状况的认可,寄身在那里,只要付出劳动,就是在做贡献。如果对流动人员持排斥心理,有违我们文明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

  社会越是发展,社会人群流动性越大,某种意义上说,几乎人人都是“异乡客”。如此说,关爱流动人员,就等于关爱我们自己。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同志,应该积极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本地人员与流动人员间的纠纷时,要做到立场公正,不偏袒本地人,尤其是不能打着“村民自治”的幌子,欺压流动人员。

  镇党委、镇政府本是民情、村情的第一知情者。新塘镇党委、政府对存在多年的问题,不分析,不研究,不能预见其不良倾向性,洞悉其中存在的潜在危险,以致让一个群体饱受权益侵害之苦,情绪长久处于被压抑、被压制状态。流动人员的生存境遇,得不到关心,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护,那么这份“民意”,迟早要寻求一个发泄的出口。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曾称,群众“骂娘”不可怕,应该允许群众“骂娘”。这是一种执政襟怀,给了群众、给了民意一个表达渠道。我们还应该善于在群众“骂声”中,反思自己工作的不足或谬误,在鼓励群众说出来、骂出来的同时,还要下大力气予以改善、完善。这样,才有利于维护基层稳定,密切干群关系,降低内耗,科学、高效地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在新的历史时期,创新社会管理尤为重要。只有真正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把群众的来信视作家书,把群众的事情看作家事,把人民群众当作家人,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之情,体民之苦,排民之忧,解民之难,才能不断开创科学发展新业绩,无愧于人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