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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权”,就是“阳光杀菌”
2011-06-22 00:42:2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巢江淮] [责编:蔡矜宜] 字体:【

  提示:政府一手“晒财”,一手“晒权”,才能两手干净,民众才能放心。惟有实现“阳光权力”与“阳光财政”,才能造就“阳光政府”

  巢江淮

  作为惠州市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试点,惠东县委近日敲定了县委、县委常委权力目录,并向公众梳理出一份“权力清单”——县委51项职权、11名县委常委101项职权;编制出74份权力运行流程图,圈定出权力运行中的76个廉政风险点(6月20日《人民日报》)。

  “晒权”正成为眼下社会生活中热议的话题。去年4月,吉林珲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400名中层干部“晒权”,将干部的基本情况、职权范围等情况在珲春市最大的广场——世纪广场公开展示,“晒权”已经成为了珲春市民最为关心的事情;成都市于前年底决定将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的权力依法“清理打包”,并通过网络公布于众。

  公共权力的属性与功能决定了其“阳光特性”。从属性上讲,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从功能上讲,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权力的暗箱操作,由于权力生态“污染严重”,权力“霉变”现象比较突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力出租……公权力的膨胀扩张、出轨、滥用时有发生。权力使用时不透明,必然让权力监督架空。于是乎,改善“权力生态”,治理“权力污染”,接受“阳光曝晒”既迫在眉睫又切中要害。

  “晒权”,就是接受“阳光杀菌”,防止权力“霉变”。“晒权”,是增添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是迎来“阳光行政”的朝霞。尽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权力进行监督与约束,但执行力还不够强,处罚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渠道还不通畅,透明度还不阳光。“晒权”,有助于权力透明,有利于监督权力;很大程度上讲,是增强对权力的约束力与监督力的制度保障,是制度性防腐的“阳光”。

  公权,财政,是政府最关键的两大资源。以“晒预算”为核心内容的“晒财”,已显扩展之势,并在实践中不断得以改进与完善。其实,“晒财”与“晒权”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政府一手“晒财”,一手“晒权”,才能做到两手干净,民众才能放心。惟有实现“阳光权力”与“阳光财政”,才能造就“阳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