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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专用”实质是权力专用
2011-06-13 23:03:1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苑广阔] [责编:周静] 字体:【

     苑广阔

  提要:没“专用”之名,却有“专用”之实,其实质就是“权力专用”;需要被彻底摈弃的,是某些人头脑里的特权思维

  据新华社报道,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在网上传播,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回应称“有历史原因”。市民则称桥上有保安巡逻,普通市民根本无法使用,要么绕道百米开外的斑马线,要么在车流中穿行。

  本应以发展交通事业、造福八方百姓为己任的交通厅,竟然在修建好的天桥上设置保安,把天桥变成了“专用”,公然唱了一出“百姓车流惶然过,自己天桥信步行”的好戏,着实太过张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始终否认这座天桥属“交通厅专用”,还强调建设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可见他们自己也清楚地知道,这座天桥是典型的为了一个单位、一个群体的利益而占用公共资源,使得公共利益部门化、专属化、特权化。

  问题是,是否专用,不是想否定就能否定的。天桥建在人稠地狭的马路上空,直接连接道路两边的交通厅大院,两侧没有任何道路与人行道相连,且均有门卫和岗亭,桥上还有保安巡逻。可谓没“专用”之名,却有“专用”之实。

  与天桥专用类似的事情,其实也不鲜见。如有些单位美其名曰的“公车”,普通的干部职工也是不可能沾边的,“公车”实际上就是个别领导的“专车”。这和“专用天桥”从本质上并没什么区别,所不同的只是“专用”的范围不同,被限制使用的对象不同而已。

  不管是“公车专用”还是“天桥专用”,其实质就是“权力专用”。“专用天桥”等类似的存在,既是“权力专用”的结果也是“权力专用”的表现。一旦这种“权力专用”的思维得不到改变和根除,那么它就将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最终的结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权力,成为谋取个人利益、维护小圈子利益的私器,也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的性质。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权力专用”为害甚多,为害甚烈。它在满足个别人和个别利益群体各种现实欲望,为他们带来各种现实好处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可以预见,在舆论的压力下,横亘在市民面前的岗亭可能会撤掉,“交通厅专用桥”将由专用改为共享。但是,更需要被彻底摈弃的,是某些人头脑里的特权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