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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投诉乱收费 教育局责令清退
2011-05-19 22:46:1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责编:蔡矜宜] 字体:【

  编辑同志:

  我小孩在平江县启明小学上四年级。国家提倡九年义务教育,免收书杂费用。但该校却规定每个人每月收10至15元的水电费,还强制学生购买课外书。如没有交以上费用,老师就罚学生站在教室外面,请上级查处这种乱收费行为。

  一名学生家长

  调查附记:

  记者将此投诉转平江县教育局调查处理,近日该局回复说:经调查,启明小学没有向学生收取过水电费,只是以往学校为了确保学生的饮水安全,统一为每个班订购了桶装饮用水,供学生自取饮用,在期末时,由家长自愿捐助饮水费,但今年该校并未动员家长进行捐助。今年开学,启明小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收费,其中四年级收费情况如下:教辅资料75元,保险费30元,小学生月刊21元,共126元,所有收费均坚持自愿原则,履行了自愿手续。今年3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中小学组织《光辉的旗帜》读书征文活动,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购买《光辉的旗帜》一书,每本7元。启明小学在4至6年级学生中组织开展了此项活动,据统计,4至6年级约30%的学生购买了《光辉的旗帜》一书,该校此项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

  从2011年上学期起,教育部门已严禁启明小学和全县其他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费用,已经收取的无条件清退;教育局已责令启明小学对购买了《光辉的旗帜》一书的学生全额清退购书款。

  本报记者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