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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瞒报不如投资治隐患
2011-05-12 23:31:4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尹卫国] [责编:周静] 字体:【

  花钱“买”瞒报不如投资治隐患

  尹卫国

  国务院安委会日前通报六起矿难瞒报事故,要求从严从快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瞒报行为,相关地方政府正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5月9日《人民日报》)。

  瞒报矿难的一大“技巧”是花钱封口。如4月3日,云南宣威市宝山镇包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矿主私下给每名遇难者赔偿82万元,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赔偿标准,最高不会超过50万,矿主“大放血”目的是要求家属闭口不说。再如4月15日,云南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2名矿工当场死亡,矿主除了给每人赔偿68万元外,还拿出100万作为困难补助金,条件是不要把事情讲出去。家属拿到钱后将死者匆匆下葬,对警察称“人是病死的”,拒绝尸检。

  80多万元,对生活于边远贫困地区的遇难矿工家庭算是一笔天价赔偿金,有了这笔钱,或许他们的孩子有钱上大学了,破旧的茅草屋有钱翻成新楼房。金钱有时也是对伤痛的一种补偿,矿工家属拿了钱也许永远不会说出事情的真相。矿主的如意算盘正是如此,花钱封口,掩盖事故。他们以为金钱可以化险为夷,逢凶化吉,本该担当的矿难法律责任瞬间可以消弭。

  矿主似乎很聪明、很精明,但还是打错了算盘。钞票或许能封住死难矿工家属的嘴,但这几起矿难最终都被举报查处,足以说明纸包不住火。

  其实,与其走歪道搞一掷千金“买”瞒报,不如走正道将钞票用于根治安全隐患。矿难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安全投入不足,云南两起矿难都是因为瓦斯治理、隐患消除很不给力所致。金钱消不了灾,更逃脱不了法律严惩,把资金用于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矿难,是获取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唯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