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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门卫怎么没社保?
2011-04-08 00:19:2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遇哲] [责编:周静] 字体:【

提示:对监督者进行监督,不能是打补丁式的线性延伸,而应努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式的监督体系

  张遇哲

  重庆市民顾建清在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当门卫11年,单位一直没有给买社会保险。眼看要退休了,他得为自己的社保发愁。据悉,在该局上班的其他门卫跟顾建清一样,都面临着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最低工资这三大问题(4月6日《重庆晚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是管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在这儿上班理应劳动权益不愁保障才是。然而,在重庆九龙坡区社保局当了11年门卫的顾建清,却没有我们想象般“大树底下好乘凉”的便利。相反,临近退休的他不得不面对“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三重尴尬。

  按照我们通常的逻辑,单位没有给买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不过,这条维权之路在顾建清这里绕了一个大圈,又从起点回到原点。受理投诉的主体,和被投诉的对象,居然是同一家单位——九龙坡区社保局,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社保局门卫无社保,很有些“灯下黑”的味道。在令人哑然失笑之余,也让人感到心情沉重。《劳动法》赋予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的权力。但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社保部门带头违反规定,如何去理直气壮地监督其他单位?同时,更值得追问的是,对于社保部门自身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又有谁来进行监督呢?

  实际上,“社保局门卫无社保”不只是黑色幽默,而是折射出“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监督悖论。监督监督者的命题,是法治民主化的进程中一个绕不开的结,具有十分普遍的共性意义。今年初曝光的江苏海门审计局“接待门”事件,同样暴露出监督者“灯下黑”的制度困局。

  再有力的人,不能揪着头发使自己离开地面;再锋利的刀,也削不了自己的把。“社保局门卫无社保”,再次证明监督者也同样需要有力的监督。当然,对监督者进行监督,不能是打补丁式的线性延伸,而应努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式的监督体系。

  颇值得玩味的是,媒体记者一经介入采访,九龙坡区社保局就表示立即着手解决顾建清的社保问题。可见,“灯下黑”怕的就是拿出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