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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是最好的投资环境
2011-04-07 00:03:3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定文] [责编:蔡矜宜] 字体:【

● 刘定文

  “法治湖南”是湖南的一张名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制化程度的逐步升级,建设法制政府将成为各省市吸引外来资金、比拼投资环境的最重要的一个“香饽饽 ”。日前,湖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营造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这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发展环境优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湖南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是事关科学发展、“四化两型”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法律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给政府立规矩,向行政管理要效益和效率;就是让投资者对自己的预期开支做到心中有数,使自己的预期收益得到较为稳妥的保障。

  抓法治建设也是抓发展。近年来,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促使我省逐步由以威权的管理者为中心到以普通的服务者为中心,基本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大大增强外来投资者对我省行政行为、投资环境的信心,为我省努力实现在中部的率先崛起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即将出台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将让群众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到更多、更实在的服务。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十二五”时期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省实施的“四化两型”战略,是一项探索性的宏伟事业,肯定会遇到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首先在战略上,要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法制建设中,要确保各级政府决策都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让政府部门 “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加强法制的落实督促,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依法行政成为“硬指标”、“硬约束”和“硬实绩”,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高效率、低成本、无障碍的开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