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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殡葬须“清明”
2011-04-06 23:48:3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禹振华] [责编:周静] 字体:【

 

  提要:“慎终追远”的孝祭文化,岂能沦为牟取暴利的器具

  禹振华

  清明节小长假,扫墓与踏青是其两大文化内涵。然而,每到清明节,人们总是听到关于殡葬行业暴利的话题,让本应“清”和“明”的事情多了些浊气——“天价墓”和“死不起”竟然成为网络热词(4月6日《湖南日报》)。

  殡葬行业的暴利已被诟病多年,乱象几乎贯穿于整个殡葬环节,并由此洐生出一条暴利的产业链。对于暴利,有一点必须澄清:目前我国殡葬服务运送、冷藏、火化这3项基本服务是由政府定价,不存在暴利空间。公众质疑的“殡葬暴利”,一般指一些延展性服务,即被垄断了的“自选收费项目”。

  2007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殡仪馆为非营利性机构、严禁任何人炒买炒卖公墓。然而关系千家万户“身后事”的《殡葬管理条例》却始终“难产”。由于缺少必要的管理规范,殡仪馆的“准入审批权”,在一些地方转化为“经营独占权”,随之而来的就是殡葬服务的暴利和无序。

  垄断暴利之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殡葬行业,没有给老百姓留下任何选择的余地。监管缺位的背后,存在的是某种难以割舍的利益情结。甚至“提倡火葬”的移风易俗政策,也被利用为牟取暴利的“尚方宝剑”。

  现在,“阴宅”贵过“阳宅”早已是不争的事实,有些公墓价格甚至被炒至每平方米超过10万元;一个普通公墓占地不过一两平方米,管理费竟然高达每月10多元,是普通住宅物业费的10多倍;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卖到了几千元。

  诚然,“买风水、买面子”的攀比心理,“重殓厚葬”的风气,“光宗耀祖、荫庇子孙”的意识,在一些地方还相当顽固地存在着,是天价殡葬的推手之一。但是,真正购买奢华墓地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人只不过希望为逝者觅得一块安身之地。可他们却在殡葬业每年超过2000亿元的销售总额中,艰难地承受着难以承受之重。

  面对高房价,有保障性住房可供低收入群体选择;在医疗上,有医保为“看病难、看病贵”减负;在义务教育上,更有免除学杂费之举。同为公共服务,更凸显公益属性的基本殡葬服务,却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惠民举措。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民众难以承受殡葬费用的畸高,“死不起”既是悲情的叹息,更是愤懑的诘问。

  “慎终追远”的孝祭文化,岂能沦为牟取暴利的器具?天价殡葬须还“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