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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法援买单 造福更多求援者
2011-04-02 00:36:4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阳金雨] [责编:蔡矜宜] 字体:【

  法律援助:政府买单,百姓受益

  欧阳金雨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加财政投入。

  现实生活中,公民维权耗钱、耗神、耗力,是件“高耗能”的事。在个别地方,理性维权甚至是弱势群体承受不起的“奢侈行为”。早在2003年,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如今,我省通过地方立法明文规定“法律援助政府买单”,并进一步扩大了援助事项范围,缩短了审查和指派时限,意义重大。

  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可以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势必扩大法律援助的提供量,以平衡日益突出的求援者众和援助者少的供需矛盾,有效保障法律援助服务的开展。

  构建困难群体维权的“绿色通道”,是遏制非理性维权行为的必由之路。2010年,一些非理性维权事件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为了证明自己身患尘肺职业病,河南农民工张海超不惜“开胸验肺”;在上海打工的孙中界为证明自己不是“黑车”司机,一怒之下自断手指以示清白……

  法律援助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推动有理、有节的维权行为,在我国社会管理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我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对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这是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对《修订草案》的审议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多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老百姓可能对这部法规不熟悉甚至完全不知道,希望能够加大宣传力度,尽可能家喻户晓。

  设身处地地为民众着想,使更多的求援者获得帮助,这就是公平正义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