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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能否揭开房价“黑洞”
2011-03-24 23:17:2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沈德良] [责编:蔡矜宜] 字体:【

沈德良

  眼下,游离于物价监管之外的商品并不多,但商品房的售价却是凭开发商坐地起价。随着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5月份开始实施,这种奇特的不合理现象有望得以纠正。

  尽管属于特殊商品,但商品房依旧有着商品的共性,其终端销售价格的构成理应与其他商品一样,并无特殊之处。但目前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构成,却是一个外人无法知晓的“黑洞”。

  房价不透明,其黑洞深不可测。开发商之所以对明码标价讳莫如深,无非是为自己追逐利润最大化预留方便之门。此外,这黑洞的背后,是整个房产市场利益链条中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博弈。这样的内幕一旦端上桌面,等待它的便是“见光死”的结局。

  国家发改委出台这规定,其初衷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长期普遍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明、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有了这规定,从理论上说,商品房作为商品,将纳入物价部门的管理之中。因此,公众有理由期待,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后,有可能将让房价这一开发商的“最高机密”露出冰山一角。

  但仅靠一纸标价,就能套住开发商追逐最大利润的冲动,未免想象得太简单。首先,标价谁来定,标出的价格是否在合理的利润范围内。在多年与楼市调控的一轮轮博弈中,开发商都学会了如何面对或规避新政策的手段,相信这次也不例外。如果开发商虚抬价格,等于一开始就给自己预留了可操作的利润空间;同样,如果不把房价的构成项目纳入物价监管部门监督下,开发商给出的标价,依然可能是一笔“两眼一抹黑”的糊涂账。一般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建安费用、政府税费、配套费用以及其他运营费用成本等几大块。如果不将构成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具体成本项目,纳入物价部门的审计、监管范围,明码标价规定的效果就会打折扣。

  政策的具体操作实施最终要落实到地方政府头上。政策的执行者能否严格执法,是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虽说转变发展方式已成为全党、全民的共识,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决定着在一些地方过度依赖房地产的现状一时半会难以彻底改变。如果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地方政府就难以割舍与房地产产业的利益“脐带”,“明码标价”就难以真正按住开发商的原始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