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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湖南的发展环境
2011-03-02 23:16:5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晨光] [责编:周静] 字体:【
    徐晨光

    人们常说,发展环境是资源,是效益,是竞争力,是生产力。这是很有道理的。实践反复证明,哪里发展环境好,哪里经济社会发展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哪里发展环境差,哪里经济社会发展就会陷入混乱和停滞。发展环境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加快发展的“生命线”,良好的发展环境已经成为吸引人才、资本、增强地区竞争力的重要砝码。由此可见,发展环境问题是一个极其重大的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覃正爱、易继元两同志近期出版的《优化湖南发展环境问题研究》一书,更进一步引发我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湖南在危中觅机,顺利实现“弯道超车”,经济总量自2008年进入万亿元俱乐部以后,连续两年实现位置跨越,去年进入全国前十名。这是很不容易的。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与近几年来湖南发展环境的改善密切相关。如果没有发展环境的改善,这一切都是不可想象的。

    当前,随着“四化两型”战略的实施,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来势相当迅猛,要保持这一来之不易的发展势头,既需要各级领导和全省人民真抓实干,又需要发展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优化。那么,怎样才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富民强省步伐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

    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优化发展环境,目的就是要在湖南地方上下营造一个干部人心齐、百姓民意顺、社会风气好、投资者满意度高的干事大氛围和创业大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既是一项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涉及面广、工作范围大、要求标准高的系统工程,更是一场小局服从大局、局部服从整体利益的利益格局大调整。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保护发展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营造环境就是创造生产力的崭新观念,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放到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

    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由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只有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责:党委、政府行政机关要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宣传部门要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大优化发展环境的舆论监督力度;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对围堵企业大门、无理阻工、强装强卸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给项目推进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加强行政效能行风热线建设,对群众投诉做出快速反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使投诉中心成为处理发展环境问题的“绿色通道”;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服务承诺兑现,切实使投资者、广大客商、基层群众满意。

    创新方法,改进手段。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十分复杂,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而是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改革,不断创新。当前,一方面,要狠抓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研究思考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从政策、法制、社会氛围等几个方面进行有效推进,确保环境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这才是治本之策。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明察暗访,了解掌握情况,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向有关单位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增强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主动找企业和群众了解情况和问题,积极加以解决。

    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一是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收费项目、依据、范围、标准公示制,使收费行为更加规范。二是要尽量减少行政干预。严格控制对企业进行的各项检查、达标、评比活动,逐步推行“一家查账、多家认可”的办法。三是要开展政务监督。要全力搞好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投诉并依法查处。四是严惩违纪、违规行为。对公务员在有关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吃拿卡要或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各项制度,使优化经济环境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要进一步加强和健全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落实“一站式”服务制度,对政府各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

(作者系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