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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1-02-28 16:02:2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责编:蔡矜宜] 字体:【

     ——四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本报评论员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是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中突出强调的重点内容。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相应地划定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水资源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制约作用不言而喻。长期以来,由于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们承担着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代价,在水资源、水环境领域尤为突出。
     湖南是水利大省。但不容否认,当前我省水资源管理基础和管理能力还很薄弱,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还有较大差距,季节性缺水和局部水质差,仍然是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省实现富民强省、科学跨越伟大征程中必须解决的瓶颈性难题。
     有效保护,节约使用,是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两个方面。为此,省委、省政府在一号文件中,紧扣湖南实际,顺应发展要求,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为守住这条红线,就要抓紧制定并尽快实施湘、资、沅、澧四水以及洞庭湖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建立水权制度和水市场试点。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为守住这条红线,就要修改完善《湖南省用水定额》。逐步实现对取用水的实时监控,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控排污总量。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修改完善《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水质监测预警预报体系。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应急机制。加快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十二五”期间,我省必须抓住全国水利改革试点省份的重大机遇,严格水资源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绿色湖南”、“生态湖南”水利现代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