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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税”与国企2万亿利润
2011-02-28 13:56:1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沈德良] [责编:蔡矜宜] 字体:【

    山东政协委员潘耀民的一份提案,让很多人第一次知道还存在着“馒头税”一事,且税率高达17%(2月21日《山东商报》)。

    虽然,无论是这位政协委员还是随后跟进的媒体,都采用了税目中并不存在的“馒头税”的说法,不免有吸引眼球之嫌。事实上,它只是馒头生产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以及消费者购买馒头时所产生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等税费,但它却划出了税收在推高食品价格中的“轨迹”。

    当前,通胀压力依旧高悬,食品价格不断升高是构成CPI高企的主因。如何借助税收杠杆,缓和民生成本,提高民众的幸福感,已成各方共识。要做到这一点,当先从减轻百姓基本食品的税负开始。国家对很多商品有补贴,但市民一日三餐离不开的馒头却不仅不补一分钱,还一如既往地征过高税费,这样的做法,显然不是与时俱进,也是不合理的。谁都知道,高税费所带来的成本,最终无以例外地还得由百姓来分担。

    说到这里,不由得联想到另一则或许与“馒头税”有些挨不上边的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央企2010年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同比增长37.9%,却只向国家上缴了440亿元的“国有资本红利”,仅占整个利润总额5%左右的比例。

    国企,尤其是央企长期来享受着“共和国长子”的待遇。在国企尚处“中小学生”阶段,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呵护、照顾,促使其健康成长。而如今,国企已过“而立之年”,成长为经济“巨人”,此时,国企理应回报国家和国民,以尽“长子”的义务和“孝道”。本来,发展之后向国家缴纳红利是国企始终应尽的天然义务,这主要是国企的地位、功能和责任所决定的。

    但遗憾的是,近年来不少国企只顾自己“发家致富”,并未主动回报国家和社会。国企奢华消费的负面新闻,屡屡充斥于街坊酒肆,变着各种法子“自肥”的事件屡屡曝光。“不怕工作苦,只怕入错行”,如此的调侃,也从侧面反映出公众对垄断行业的不满与无奈。

    国企红利映衬出“馒头税”之痛,也让我们对公共财政管理理念进行反思。作为一种分配工具,财税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方面无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尽量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确保税负公平。一方面,充分考虑物价上涨、百姓生活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尽管避免过高税负给消费者基本生活带来冲击。同时,参考国外做法,进一步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并将其纳入公共财政,更多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切实让全民共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